屏縣6屆資深議員涉賄! 二審判當選無效定讞 吳亮慶:尊重結果

高雄高分院判屏東縣議員吳亮慶當選無效並定讞。(林和生攝)

屏東縣議員吳亮慶去年九合一大選當選後,遭屏東地檢署依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庭一審駁回;不過上訴二審大逆轉,高雄高分院則改判當選無效定讞。對此,吳亮慶說,尊重結果,政治生涯也該休息,而這一席將由前九如鄉長張振亮遞補。

屏東縣議員吳亮慶在去年縣議員選舉時,被屏東地檢署查獲有樁腳涉嫌替吳亮慶買票,檢方調查,吳亮慶表妹於前年11月,以每票1000元、500元不等代價買票,請求投票支持吳亮慶,認爲她與吳共謀而爲、出於吳授意或所知情而予以容認,於是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不過吳亮慶駁,對方是他的表妹,並非競選團隊成員,且爲她個人自掏腰包自發性爲他買票,也無與他共謀而爲或他所授意,事先也不知情。屏東地方法院依罪證不足駁回檢方之訴,但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宣判,改判吳亮慶當選無效,全案定讞。

曾任6屆議員的吳亮慶獲悉判決結果表示:「就尊重結果,不然怎麼辦,覺得冤枉或不公平又有什麼辦法」,他雲淡風輕地說,自己還有事業、沒有關係,政治生涯也該休息了。而這一席將由前九如鄉長張振亮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