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前市長、現市代主席貪污 判刑定讞須入獄
前屏東市長林恊鬆假採購詐領特別費,遭判囚6年10月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前屏東市長林恊鬆、現任市代會主席蕭國亮採購市民代表會禮品、以不實單據覈銷,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將林恊鬆6年10月、蕭國亮判刑4年2月,2人都須人獄。
林恊鬆2012年至2018年擔任市代會主席期間,委由葉姓總務、周姓廠商,購買茶葉作爲禮品或日常所用,並以不實單據完成撥款程序,經清點後共計148筆。
另林恊鬆爲支付王姓私聘助理每個月2萬元薪水,基於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利用市代會主席特別費辦理覈銷手續,經不知情的屏東市代會會計人員撥款,先後共計32次,合計得款57萬8250 元,從中按月交付2 萬元給不知情的王男作爲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