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近10年14名鄉鎮長涉貪瀆 收賄賂與回扣最多
屏東縣政府統計近10年有14名鄉鎮長涉貪瀆案件,以收賄賂或回扣爲最多,且未設政風機構公所貪瀆發生率爲有設置的2.7倍,縣府推動「33鄉廉」計劃等政策,打造廉能城市品牌。
縣府今天舉辦「『廉』手鄉鎮護屏東、打造陽光希望城市」記者會,政風處長王俊凱會中指出,經統計近10年屏東縣鄉鎮長因涉貪瀆案件計有11個鄉鎮、14名鄉鎮長,犯罪態樣以收受或回扣爲最多,次爲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圖利罪,可能原因爲鄉鎮市長對於政府採購程序、經費覈銷及特支費等規定較不熟悉,易觸犯法律。
王俊凱表示,屏東縣33鄉鎮市中有18個鄉鎮未設政風機構,經統計未設政風機構的鄉鎮公所貪瀆案件發生率約爲有設置的2.7倍,爲守護優質公務環境,讓公務員放心辦公、民衆及業者安心洽公,近年聯手各鄉鎮市公所推動廉政政策。
其中包含「33鄉廉」計劃,由專任政風人員協助18個未設政風機構鄉公所推動廉政業務,併爲使鄉鎮市長熟悉法令規定,跨域結合屏東地檢署及屏東審計室,至各鄉鎮市公所召開首長引領座談會,面對面雙向交流,即時解決辦理業務疑難。
縣府提及,爲協助原住民鄉採購案件風險管理,建構跨局處的輔導機制,設置偏遠地區採購業務聯繫平臺,透過實地輔導交流、教育訓練等方式,減少採購違失及弊端發生,在翻轉城市更新同時,打造屏東幸福廉能的城市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