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鄉長李志鏞涉貪收受回扣20萬元 下午收押禁見
宜蘭縣三星鄉長李志鏞涉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遭宜蘭地方法院收押禁見。(李忠一攝)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2019年舉辦安農溪落羽鬆點燈、年節佈置活動,疑似圖利廠商收受回扣,涉《貪污治罪條例》罪嫌;昨上午檢廉帶走鄉長李志鏞與相關人士共19人詢問。今(17日)清晨3時許,檢方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李志鏞等3人;李下午1時38分遭地院收押禁見,其餘2人諭令15至20萬元交保。
經檢廉追查發現鄉公所2019、2020年間有多起標案疑似泄漏標案內容給特定廠商及收受回扣等。宜蘭地檢署昨發出搜索票,上午6時許廉政署人員前往李志鏞、蕭振嶽及農業課前承辦員陳建宏的家中,把人帶到鄉公所展開搜索,9時許把人跟資料全帶至宜蘭市調查站詢問,再到地檢署復訊。
檢方今凌晨3時許因李志鏞、蕭振嶽及張姓廠商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3人,張姓廠商配偶劉姓女子、農業課前承辦人員陳建宏、沈姓廠商分別以10萬元、10萬元、5萬元諭令交保;法院今中午11時開羈押庭。
據瞭解,檢廉針對2019年底標案安農溪落羽鬆點燈、年節佈置與花海周邊佈置活動,經費分別爲150萬元及65萬元,疑似鄉公所指定特定廠商承作,李志鏞分別收入20萬元賄賂;另同年延伸裝置聖誕樹活動,總預算50萬元,鄉公所分成數筆單筆10萬元以下案件,規避公開招標形式,違反圖利。
宜蘭地院於中午11時召開羈押庭,蕭振嶽與張姓廠商陸續以15萬元、20萬元交保,李志鏞於下午1時38分由法官裁定收押禁見,涉《貪污治罪條例》罪嫌。宜縣府民政處表示,收到相關公文書依地方制度法78條跟82條規定,鄉鎮市長停止其職務無法行使職權,會派員代理。縣長林姿妙說,靜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