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潮州首個合法夜市誕生 臨時攤販自治條例通過

潮州鎮公所經向代表會提案後,14日通過屏東縣潮州鎮臨時攤販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新潮州夜市」成爲潮州鎮首個合法夜市。(謝佳潾攝)

潮州鎮公所經向代表會提案後,14日通過屏東縣潮州鎮臨時攤販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新潮州夜市」成爲潮州鎮首個合法夜市。(謝佳潾攝)

潮州鎮公所經向代表會提案後,14日通過屏東縣潮州鎮臨時攤販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新潮州夜市」成爲潮州鎮首個合法夜市。(謝佳潾攝)

屏東潮州夜市長期佔用道路擺攤,今年暑假期間屢遭民衆檢舉,攤商頻喊苦,對此,潮州鎮公所在愛國路封路500公尺讓攤商轉移陣地試水溫,並協助轉型合法化,經向代表會提案後14日通過屏東縣潮州鎮臨時攤販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新潮州夜市」成爲潮州鎮首個合法夜市。

潮州鎮公所指出,屏東縣潮州鎮臨時攤販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14日通過後,在愛國路靠近吉星路段500公尺的「新潮州夜市」,成爲潮州鎮的首個合法夜市,攤商每週一、五可在此合法營業,不用再擔心遭檢舉,不過一切需遵守條例規定,否則將不予以擺攤。

公所表示,依臨時攤販自治條例規定,臨時攤販集中場委由潮州鎮市集文化協會管理,攤商需繳付150元的管理費以及100元的電費,供協會僱用清潔人員等作業之用,營業時間是下午3時至晚間12時,營業項目爲百貨、五金、玩具、衣飾、飲食、蔬果等,不得架設固定棚架營業,違者強制拆除。

公所說,有了臨時攤販自治條例後,必要時公所可依法邀集警政、衛生等相關單位配合管理,這對攤商與民衆都有保障,而且也能杜絕部分不法交易行爲,之前潮州夜市位在中洲路上,該路2旁都是民宅,攤商雖是佔用道路,但也因用電等需求,會與住戶私下交易數百塊租電或「借路」用。

公所主秘王建元說,目前新潮州夜市有238個攤位,在暑假期間試水溫的成效非常好,首日就涌入萬人次造訪,若之後生意愈來愈好,好到有擴充的需求時,可能可以再開放吉星路以及一旁的第16號公園,該區道路無住家,可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