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大膽資本” 深圳“創投十九條”發佈!
《科創板日報》10月24日訊(記者 楊小小)響應國辦“創投十七條”,深圳終於也跟上了。
今日下午,深圳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發佈《深圳市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6)(公開徵求意見稿)》。該行動方案提到:要培育引導耐心資本、大膽資本服務深圳市“20+8”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集羣;到2026年,成爲聯通港澳的創新資本集聚地和耐心資本、大膽資本發展高地;力爭形成萬億級政府投資基金羣、千億級“20+8”產業基金羣,百億級天使母基金和種子基金羣;力爭經備案的股權投資及創業投資基金超過1萬家;建成香蜜湖、深圳灣、前海灣、光明科學城等創投生態示範集聚區,提供不少於500萬平方米產業空間載體和配套設施。
除了常規的對募資投管退全鏈條的覆蓋,深圳的行動方案中,有關“大膽資本”的提法引發了創投圈的關注。《科創板日報》記者注意到,“大膽資本”的提法,實際上對應的是,當前各地都在探索的國資在創業投資領域的容錯機制。
在深圳這次的行動方案中,與探索容錯機制相關的內容包括:“支持國資基金大膽試錯,發揮好財政資金的槓桿放大作用”;“整體構建投資容錯和盡職免責機制,實行差異化考覈監督制度,區分基金屬性,提升投資積極性。”
另外,毗鄰港澳的區位優勢,也是深圳行動方案中突出的亮點。“多渠道培育長期資本和耐心資本”這一章節,就提到了支持香港的創投資金在深圳參與創業投資。除了對機構和基金的支持外,該行動方案還明確了,創投從業的香港居民依法依規享受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免徵政策。
與此同時,行動方案還提及,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優質創業投資管理機構在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不過,《科創板日報》記者注意到,深圳此前就已明確提出過支持創投機構赴港上市。而深圳也已經跑出了一家成功登陸港股的投資機構——天圖投資,後者港股IPO的基石投資人還閃現了深圳國資的身影。
退出方面,除了暢通境內外上市渠道、鼓勵S基金交易等常見方案外,深圳本次的行動方案亦提到了“開展創業投資基金實物分配股票試點”。《科創板日報》記者注意到,證監會最早於2022年7月就啓動了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向投資者實物分配股票試點工作。當年10月,私募基金實物分配股票試點首單落地,涉及機構爲上海臨芯投資,涉及上市公司瀾起科技。
在今年6月舉行的針對“創投十七條”的吹風會上,來自證監會的參會人員在表態“努力爲緩解退出難提供良好的基礎”時,亦提到了實物分配股票這一多元化退出渠道。
對於創投圈內頗爲關注的稅收問題,行動方案也做了明確:對選擇單一投資基金覈算的創業投資企業個人合夥人股權轉讓所得和股息紅利所得,按照20%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制及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採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於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按照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有深圳創投機構合夥人此前曾對《科創板日報》記者表示,“創投領域的有限合夥企業稅點目前存在達到35%的情況,業內都期待創投有限合夥和科技企業員工持股平臺20%個稅的落實。”
在國辦“創投十七條”發佈後的四個月裡,包括上海、重慶等各地都紛紛跟進了相關的行動方案,各地都結合了自身的資源稟賦和發展情況,出臺了具有當地特點的支持創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方案。
其中,在7月末最早進行響應的上海,出臺了支持創投“十九條”,對上海各類要素資源進行整合,打破了金融監管以及地方之間的傳統界限,多方聯動合力推動創業投資行業的發展。
對於深圳本次的行動方案,有深圳當地機構合夥人對《科創板日報》記者表示,《行動方案》總體來看仍在頂層政策框架之內,亦並未超出行業預期,“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深圳要壯大創業投資,很重要的一點是要讓深圳的創投機構不往外流,如果深圳的機構都在往外募資,併爲了完成返投而投向其他區域的科創企業,那深圳希望通過創業投資扶持本地產業創新發展的最終目標,自然也就很難達成了。”
當前,深圳亦在積極引入創業投資的源頭活水。9月24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關於擴大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範圍的通知》和《關於做好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來,深圳迅速響應,僅三天內便與交銀投資達成合作意向,落地了首隻AIC股權投資基金,規模100億元。
隨後,深圳持續發佈AIC基金落地動態,截至目前,深圳已落地AIC股權投資試點基金總規模已達32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