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制度」是否引入臺灣?民調結果出爐 76.7%投下贊成票
近年隨着民主意識擡頭,在臺灣有許多制度已納入人民參與、多元化參與等過程,實爲一大進步,更有許多聲音認爲在臺灣司法制度上也應採納「陪審團制度」,讓人民參與司法審判的過程。臺灣陪審團協會委託典通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民衆對陪審團制度看法調查」一題進行民調,以瞭解在臺灣人民對於陪審團制度以及相關司法案件的瞭解程度。
典通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1月30日期間,以臺閩地區爲調查區域、滿18歲以上民衆爲調查對象進行電訪,共完成1,085份樣本,其中市話樣本540份,手機樣本545份,在95%信心水準下,估計誤差約正負2.98個百分點,並依縣市別、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加權推估,具全國人口代表性。
民調共分爲「司法醜聞事件看法」、「民衆對司法審判信任度」及「民衆對陪審團看法」三大主題進行,以下爲各題題幹及民調數據:
一、司法醜聞事件看法
二、民衆對司法審判信任度
三、民衆對陪審團看法
針對最主要「民衆對引入陪審團制度贊成程度」的民調分析中,投下還算贊成及非常贊成者佔比76.7%,其中
年齡層:30-39 歲贊成的比例(81.6%)最高,65 歲及以上贊成的比例(63.6%)最低。
教育程度:初中/國中學歷贊成的比例(82.4%)較高,小學或以下學歷贊成的比例(56.9%)最低。
職業:白領、企業家及僱主贊成的比例較高,分別佔 80.8%和 80.2%,退休/無業/待業和家管/家庭主婦的比例較低,分別佔 70.7%和70.6%。
地區別:北北基、中彰投、宜花東地區贊成的比例較高,分別佔79.2%、79.4%和 79.7%,雲嘉南地區贊成的比例(69.2%)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