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貓和譚竹的事,到底誰在狡辯?

五一期間牽動全國人民心緒的“胖貓事件”,想必很多人已經看到了。

現在又進展到了新的階段,給大家梳理總結一下。

4月底,一位叫“可可睡不着”的網友稱,她的弟弟跳江去世了,之後她拿到弟弟的手機才發現弟弟的死沒那麼簡單。

她的弟弟叫“胖貓”,03年的,今年21歲。

日常以遊戲代打爲生,收入算不錯,一週賺幾千塊,年收入在20-30萬之間。

兩年前,胖貓19歲,交往了一個比自己大6歲的女友,名叫譚竹。

兩人一個在湖南,一個在重慶,開始了網上的異地戀。

胖貓是一個宅男,日常除了工作沒有別的活動,交往女友後,認爲對女友最好的方式是給她花錢。

不是一般的花,是傾盡所有的花。

這↓

幾乎每一個節日都轉賬表達愛意,520、六一兒童節、情人節等等,發了工資也第一時間轉給女方,而女方表示自己的錢存定期,以後專心花胖貓的錢。

散着看沒太大感覺,集中看,的確頻繁。

幾乎是一個星期一轉,其中還有幾毛幾分,似乎是胖貓身上所有的錢。

姐姐說,最後算下來,胖貓轉出去高達51萬多。

姐姐說胖貓賺錢並不容易。

陪打一局遊戲20塊,這51萬都是他一單一單打出來的,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

對女友大方,對自己小氣。

姐姐說胖貓以前挺捨得。

喜歡吃炸雞,喝可樂。

可戀愛後,點餐多是10塊左右。

2023年10月,胖貓和譚竹結束了異地戀,胖貓去了譚竹所在的重慶。

兩人沒有同居,胖貓自己租了一個房子,依舊過着之前的生活——打遊戲賺錢,然後轉給女友。

包包、黃金,只要女友想要,他都給她買。

之後,女友又想開花店。

用的也是胖貓的錢。

而這個時候是他們戀愛兩年,第二次見面。

胖貓想的很美好。

他負責賺錢養家,她負責貌美如花。

可時間到了今年4月,情況變了,譚竹要分手。

女方說和胖貓相處很累,她不舒服時,胖貓從來都不能及時給予關注,她需要情緒價值。

胖貓則開始懷疑女方是不是不喜歡他,一直不想和他見面。

吵了幾天,胖貓又開始心軟。

依舊關心女生的花店收入,以及給女生報備自己下班、賺了多少錢。

並且認認真真溝通,檢討自己的問題,想要挽回女生。

最後怎麼樣了?

還是被髮好人卡。

4月11日,胖貓想去找女生,女生不在家。

之後兩人聊了幾句,胖貓主動結束了這段感情。

當時,他還做了兩件事。

一是給女方賬戶轉了6萬6,備註:自願贈予。

二是在女方的花店下單了兩束花。

然後,胖貓跳江了。

在重慶大橋,凌晨4點多。

跳江之前胖貓心裡在想什麼,人們已經無法親口聽他說,只能從姐姐發出來的聊天記錄,以及其他人發出來的聊天記錄中,一點點拼湊。

姐姐發聲後,又有和胖貓一起打遊戲的幾個大哥出來發聲。

說胖貓生前沒日沒夜陪打遊戲。

大哥們曾提醒他不要做舔狗,不要把所有的錢都給女友,對方不是好人,但胖貓選擇相信。

房東也說胖貓在重慶租的房子,連被子都沒有。

(被子洗乾淨,還給了女方,房裡都是廉價外賣)

宅男+撈女的故事,一時間轟動了五一小長假的人們。

一個宅男用盡所有心血愛一個女人,最後女人要離開他,他懷疑了,崩潰了,最終選擇結束生命。

事情被推向高潮,是後續的奇怪發展。

胖貓事件發酵後,人們自發點了胖貓喜歡吃的外賣,送去江邊,有胖貓喜歡的可樂和炸雞。

結果發現,很多商家送去的是空外賣。

再次讓網友感嘆:生前被女友騙,死後被商家騙,胖貓這悲催的一生。

當然,爲了客觀公正,以及無數案例提醒我們,在情緒上頭的時候要保持一點點理智,至少要聽一聽另一邊當事人的迴應。

譚竹這邊也有發聲。

譚竹說胖貓自己有問題,原生家庭讓他自卑敏感脆弱。

譚竹閨蜜也說胖貓這樣的性格,跟誰談戀愛都是這樣的結果,而且談戀愛兩三年花二三十萬很正常。

譚竹閨蜜的話我們就不理,即惡毒又沒有可辯論性。

對於普通人來說,二三十萬絕不是一筆小錢,是一筆一筆存下來的血汗錢,能輕輕鬆鬆說出這樣話的人,是低等級的撈女。

我們把目光放到譚竹身上。

從網上得知,胖貓的原生家庭確實不太好,父母在他小時候離異,他有一個姐姐和妹妹。胖貓學歷不高,所以年紀輕輕靠以代打遊戲爲生。

在譚竹的陳述中,她和胖貓是正常戀愛,不存在【撈】這個字眼,之所以收了胖貓的錢,是存進共同賬號,爲以後做準備。

他們分手,問題出在胖貓身上。

譚竹說胖貓情緒不穩定。

好的時候給她錢,吵架的時候讓她還錢,反反覆覆,多次想自殺,她最終受不了才分手。

伴隨着長文的,還有一些截圖說明。

這↓

發現了沒有?

兩方辯論的點壓根不在同一處。

胖貓姐姐:你是殺豬盤,用感情騙錢。

譚竹:我們正常戀愛,沒有PUA,錢在共同賬戶,會還。

譚竹的迴應是有用的,之後有人爲她發聲,且支援不在少數。

這↓

但我依舊覺得這是詭辯。

爲什麼呢?

不符合基本邏輯。

文裡說胖貓轉給女方八十多萬,女方轉着彎的轉回去五十多萬,剩下的錢算是他們幾年之間一起花的。

可從胖貓姐姐和打遊戲的大哥們以及房東的反饋來看,胖貓是一個實實在在的拼命宅男,除了租房和吃廉價盒飯,沒有多餘支出。

既然如此,說明那幾十萬是女方花的。

胖貓的確有胖貓的問題。

他的問題在於年紀太輕,心智不健全,自己捨不得花錢,也沒給家人花錢,卻把所有錢給網戀的女友,他期待用錢去拴住對方,沒達到預期後,開始責難。

但這並不說明譚竹無辜。

因爲拿人手短。

一個很樸素的道理,大家應該從小就學過,不要隨便拿別人的,要有來有往,這是起碼的教養和良心。

如果兩個經濟相等的人戀愛,各自花各自的錢,最終因爲分手,男方受不了而跳河,大家會認爲是男方極端和脆弱。

但在胖貓事件裡,摻雜了錢這個重要因素。不是一萬兩萬,是他所有的錢。他付出所有的時間和精力去掙錢,給女方,女方就收下。譚竹再怎麼把自己包裝的無辜,實際行動說明所有——嘴上說愛,實際拿錢。

這不是正常的情侶關係,更像供養者與吸血蟲。

就算胖貓的確有心理疾病,那譚竹也是壓死胖貓的最後一根稻草。

換一個有良心的人來,胖貓未必是這個結局。

而且在譚竹狡辯之後,又來了幾個大錘,讓這件事走向了更無法想象的方向。

有幾個人下場錘譚竹是女同,在戀愛期間劈腿。

第一位↓

時間是去年5月-8月,兩人是戀人關係,這位T還和譚竹一起去大理旅遊。

這位T直到今年看見胖貓和譚竹的兩週年紀念日,才發現自己被動當三。

第二個↓

譚竹不停撩她,她沒有上鉤。

關鍵是胖貓去世後,譚竹依然在找這個T去旅遊。

現在,又有一個新的知情人下場。

是酒吧營銷。

說譚竹去酒吧,花錢很大方,只坐包間,從不坐卡座。

那我們總結一下。

根據幾方爆料信息來看,譚竹是個女同,一邊和胖貓在網上交往,兩年只見兩次,一邊花着他的錢,去酒吧點T,和T交往。

這不是撈女,那到底怎麼算撈女。

當然了,也有一種說法,覺得這件事裡兩個人都有問題,各打五十大板,胖貓太過極端,譚竹太沒底線。

其實性質完全不同。

就這麼說吧,胖貓有自己的問題,他想死也是他的事,他沒有傷害任何人,但譚竹不一樣,她做了背後推他去死的那個人。

做人可以自私,但不能惡毒。

試想一下,你爸媽沒日沒夜幹活,捨不得花,好不容易攢了五十萬都給你,你捨得拿去大手大腳,買包買黃金點包廂嗎?

春秋筆法沒有用,說一千道一萬,做人要有良心。

有沒有良心,天知地知你知我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