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上級督導「有物無帳」!空軍飛彈營上士竟藏大批軍用品在家

空軍飛彈營上士怕督導,竟藏大批軍用品在家。(青年日報提供)

在花蓮空軍防空暨飛彈792旅613營擔任保修組副組長的劉姓上士,因嫌報銷軍品程序繁複,又怕上級督導時「有物無帳」,竟異想天開將將營區內油漆、發電機、防彈背心及頭盔等軍用器材私自攜出營區藏放家中,事後遭到同仁上網檢舉,遭調查局查獲,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5年4月。

根據判決書,空軍防空暨飛彈第792旅第613營營部及本部連輪車保修組上士劉姓副組長負責單位車輛維修保養勤務,執行車輛一、二級保養及單位民用型車輛維修保養作業與廠商聯繫進廠商修事務,從107年起,陸續將營區內油漆、水箱精、變速箱油、橫拉桿零件、機油濾心、電子接點清潔劑、發電機等料件,和軍便褲、腰帶、數位迷彩防彈背心、頭盔等軍品,載回家中藏放。

但是在110年7月,劉員得知有人在臉書貼文,影射有部隊人員疑將軍品私自帶出營區藏放家中,爲避免行爲曝光,又將該批軍品,藏放到不知情友人家。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獲報後循線追查,在其租屋處扣得該批公有器材。

但是劉員辯稱,這些軍品爲已經報廢或過期之消耗品,但因爲實際存在之數量與帳目數量不符,爲遍免繁瑣之報銷流程,及裝備檢查督導查覈,纔會攜帶回家中,但自己從未取用,甚至在軍中車輛維修上臨時有需求時,仍將部分軍品攜回軍中使用,且部分零件根本無法使用於一般民間車輛,所以攜回住所也無法使用,因此證明自己主觀上並無侵佔及不法意圖。

法官審理後認定,劉員任職服役期間,應恪遵職守,廉潔自持,竟連續侵佔職務上經管之公用暨公有之軍用器材,有害國軍形象及公務廉潔,法治觀念顯然薄弱,即使遭侵吞器材價值並非昂貴,且沒有流通在外,依貪污治罪條例判5年4月,褫奪公權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