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遭主管約會性侵「爲工作隱忍」 對男友坦承卻分手了
臺北市年約30多歲的女子小如(化名)10年前遭黃姓公司主管約會性侵,她爲了工作選擇隱忍,卻讓論及婚嫁的男友氣到分手,多年後從老同事口中得知主管又對其他女員工出手,經過一番內心掙扎才決定勇敢站出來提告,以免再有其他人受害。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根據相關人士證詞認定黃男涉嫌重大,日前依強制性交罪起訴他。
小如2007年時受到公司主管黃男強烈追求,她頻頻婉拒,對方的攻勢卻一點也沒減弱,擔心真的撕破臉會丟了飯碗,她才答應一起去看電影,沒想到回程時卻在住處遭性侵得逞,她爲了工作選擇再次隱忍,只是將這件事告訴交往多年且論及婚嫁的男友。
▲小如遭主管性侵決定姑息,反而氣走男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ATASO,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原本以爲坦承一切男友就會諒解,但小如話一說出口,換來的卻是分手的結局,多年後她換了新工作並慢慢走出陰影,卻又從老同事口中得知黃男又對其他女員工伸出狼爪,一想到自己先前受到的委屈,她這才鼓起勇氣決定提告,以免還有其他無辜女性落入和自己一樣的悲慘下場。
黃男到案時坦承曾與小如發生性關係,但兩人是你情我願,並沒有違背意願性侵。對此,臺北地檢署檢察官約談相關受害者、證人以及小如的前男友,發現證詞大多一致,因此認定黃男涉有重嫌,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