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醉後壓傷男友腳掌 檢認未超標不起訴

情侶吵架,女子酒後壓傷男友腳掌,因酒測未超標不起訴。(示意圖達志影像)

高姓女子與謝姓男友吵架,兩人口角後高女想要駕車離開遭男友以肉身擋在車前,僵持過程中,高女將車子往前行駛並壓傷男友右腳掌,被趕來處理糾紛員警發現,經呼氣酒測值0.23mg/L,員警認定服用酒類後發生車禍,已經觸犯公共危險罪,隨即上銬移送法辦,但檢察官認爲,沒有證據顯示飲酒導致控制力下降而發生事故,加上員警並未對高女進行平衡測試,予以不起訴處分

高女今年4月28日凌晨,先在北市山區KTV飲酒,早上6點多,在新北市汐止區與謝姓男友在馬路邊發生口角,高女情緒激動,想要駕車離開,卻遭到男友以肉身擋在車前,但女友並不理會,將轎車往前移動,壓傷男友右腳掌。

員警到場要幫忙調解,見高女駕車併發生事故,雖然酒測值0.23mg/L,並未達到公共危險的標準,但已造成車禍,就符合服用酒類致不能安全駕駛罪嫌,隨即上靠移送法辦。

高女認爲發生車禍與她喝酒沒有關係,並沒有因酒精導致注意力反應力下降。謝姓男友被壓傷腳掌後,也未提出傷害告訴,證稱,當時女友要開車,但因爲女友情緒激動,擔心會造成局面失控,接着女友下車後,他就抱着女友不讓她離開。

起訴書指出,不排除謝男是因爲拉扯過程中受傷,而警方並未對高女進行平衡測試,很難證明高女服用酒類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因而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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