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住酒店與陌生人“同居” 員工迴應前後矛盾

女士入住在在北京酒店入住,辦理續費時意外發現酒店系統顯示其所住房間開房人與同住人竟是一陌生人。池女士不禁擔心陌生人持身份證補卡進入房間。

酒店系統顯示開房者爲陌生人

十餘天竟與陌生人“同居”

根據北京晨報的報道,11月3日,池女士和母親到北京遊玩,選在漢庭石景山古城酒店入住。因爲沒在網上提前預訂,池女士到店並出示二人身份證辦理入住後,酒店只給了她一張未註明姓名押金單。之後,池女士曾辦理過一次續住,而11月20日當她第二次辦理續住時,意外發現酒店系統顯示其所住房間的開房人竟是陌生人。

“第一次續住時,酒店沒給我小票,這次我特意要了小票,本來只想覈對一下房款,沒想到卻看到一個陌生人的名字。”從池女士出示的交款明細上看到,她入住房間的登記人顯示爲“孫X”,而池女士和母親的姓名卻出現在“同住人”一欄,爲她辦理續住的員工徐某

池女士稱,徐某是前臺的一名男員工,入住手續一直由他辦理。事發後,池女士才感覺事情其實早露端倪,第一次辦理續住時,前臺一女員工曾問她是否姓孫,“我否認後,徐某過來說了一句是他辦的,女員工就沒再多問。”

涉事酒店爲漢庭石景山古城酒店

涉事員工說法矛盾

攢積分變成登記錯誤

池女士擔心這個孫某會持身份證補卡進入她的房間,對她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造成威脅,同時其個人名譽也會受到損害。於是池女士向酒店討要說法,“起初工作人員一直以‘不影響開發票’爲由搪塞,但在我的堅持下,他們終於把孫某的信息從我入住的房間移除。”從始至終,工作人員對於系統裡該房間爲何會出現“孫某”名字一事避而不答,一氣之下,池女士將遭遇發到網上。當晚徐某就主動致電池女士道出實情,“他說是爲了幫朋友會員卡攢積分,並無惡意。”

11月21日,記者致電漢庭酒店總部華住酒店集團,工作人員表示可直接向門店反映問題。隨後來到漢庭石景山古城酒店,前臺工作人員表示經理外出,記者隨即留下聯繫方式,可截至發稿,也未收到任何迴應。記者輾轉找到工作人員徐某,徐某迴應說:“我把其他客人的信息登記錯了,已經爲池女士免費升級房間作爲補償。”

治安管理處罰法》有相關規定:“旅館業的工作人員對住宿旅客不按規定登記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無論真相如何,徐某勢必要爲他的行爲付出代價。

酒店與陌生人“同住”

類似烏龍層出不窮

不管徐某的錯誤登記是出於哪種原因,這位孫姓“陌生人”似乎並不知情,尚不會進入池女士房間造成威脅。但是有些住客就沒那麼好運了,他們在住酒店期間,就真的發生了與陌生人“同住”的事件

今年4月,重慶市民陳女士和朋友一行5人開車前往巴南一品,併入住某溫泉酒店。晚上7點左右,陳女士和朋友各自回房間休息,獨自一間房的陳女士剛打開房門,就聽衛生間裡傳來嘩啦啦的水聲,“有人在洗澡”!“是誰在裡面洗澡?”陳女士壯着膽子問。這一問,衛生間裡的水流聲立即停了下來,不一會兒,衛生間走出一位與陳女士年齡相仿的中年婦女,雖然身上穿好了衣服,但是髮梢溼漉漉的。中年婦女顯得很緊張,自稱是酒店的服務員,以爲這個房間沒人住,便進來洗個澡,沒想到洗到一半客人就回來了。酒店負責人楊某解釋說,由於酒店條件有限,平時服務員都是在沒人的客房內洗澡,當天陳女士一行入住後,電腦系統沒來得及更新,導致服務員以爲裡面沒人住,便進入房間洗澡。在警方的協調下,酒店才最終退房道歉。

今年6月在武漢,江西的黃先生入住光谷天地公寓酒店1601房。到酒店房間後,準備躺下休息一會,突然聽到衛生間內傳出嘩嘩的流水聲。黃先生以爲是服務員還在打掃衛生,哪曾想推開衛生間門撞見一名年輕女士在裡面洗澡。他立即退出並關上衛生間門,當即向酒店方投訴。但是酒店方半小時後纔有人來房間瞭解情況。黃先生稱做生意怕不吉利,希望酒店方賠償他666元,但被酒店方拒絕。事後酒店方承認是酒店失誤,因爲在黃先生之前,有一對夫妻入住酒店,丈夫早上6時就辦理了退房手續並先離開,離開時向前臺工作人員交待,妻子還要休息一會才離開。就在黃先生到酒店辦理入住手續時,前臺工作人員詢問服務員,1601房清潔做完了沒有?而服務員卻聽成1001房,回答說做完了。於是前臺工作人員就給黃先生辦理了入住手續。

如何避免與陌生人“同居”

從以上幾起“同居”事件來看,造成這種尷尬場景多是酒店方的責任,有心無意,都給住客造成了極大的困擾。在難以避免酒店方面惡意或無意錯誤登記的情況下,住客也要提高自身警惕性

首先,入住酒店前儘量採用網絡平臺預訂,以降低前臺人員信息輸入錯誤的可能性。其次,在辦理入住時,一定要拿到寫有房號與姓名的押金單、小票等憑證,重要信息要注意確認。第一次進入房間,一定要檢查屋內狀況,看是否是新打掃出來的無人居住房間、是否還有前人遺落物品等。在房間內,儘量將防盜鎖鏈拴上,以免因酒店失誤導致他人刷卡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