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想分手卻被銬綁性虐待 男友遭重判19年2月

桃園女子想和男友分手,竟遭男友銬在廢棄建物牆上凌虐、強暴,男友1審被重判19年2月。(賴佑維攝)

桃園女子去年想和黃姓男友分手,結果竟被男友銬頭、手,關在房內強暴,還從桃園載到宜蘭某廢棄建物。雙方雖一度複合,女子又想分手,更遭男友關起凌虐、強暴,黃男遭桃園地院依1次強制性交罪及3次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19年2月。

女子去年1月想和男子分手,卻遭男友持槍恐嚇「你想自己有事還是家人有事?」,還鎖在房內性侵。並對雙手雙腳上銬。女子爲想逃脫,拿筆在房門後以注音寫「叔叔救我他瘋了」,請求黃男父親協助。

黃男雖沒發現,但仍打算把女子載到宜蘭某廢棄建物綁住。去宜蘭途中,黃男忘了帶其中1把鑰匙,還把女友子連着手銬帶到鎖店解鎖。

後來女友雖短暫複合,但3月時又想分手。黃男因知道女友兼職網拍,還假裝自己是叫「貝卡」的女生,佯稱要找女子面試網路直播,說會由「培培經理」接送。雙方約好時間後,黃男爲了再度綁住女子,在桃園蘆竹找到1棟廢棄建物,花了1周時間,在內裝門板門鎖隔音泡棉,還在牆上索好鐵鏈、鎖頭等,

黃男並向友人借車,又偷其他汽車車牌,懸掛在友人汽車上,並頭戴假髮,身穿長裙,與女子相約在機捷A21站,女子上車後,雖然沒有發現所謂的「培培經理」就是前男友。但女子一直在用手機,黃男以爲東窗事發,便自行表明身份,還搶走女子手機。女子雖試圖抓方向盤並按喇叭,卻遭黃男拿電擊棒攻擊,女子不堪遭虐,最後只好乖乖被綁住。

女子被送到預先準備的廢棄建物內,被脫下褲子,以鐵環、鎖頭綁住女子雙手、雙腳及頭,黃男若離開建物,擔心女子呼救,還會用毛巾塞住女子嘴巴。去年3月28日,黃男解開女子身上的鎖,逼女子爲其口交,他認爲女子不夠認真,還拿假陰莖逼迫女友,最後對女友強暴。後來女子不堪疲勞睡着,又不顧女子說「我不想要」,再度強暴得逞。

隔天黃男又想要,女子雖哀求「子宮很痛,很不舒服」,但還是被黃男強暴。因黃男猜想女友家人已經報警,便到中壢承租套房,把女友裝在行李袋中想轉移地點,但員警已經掌握黃男身份,隨即將他逮捕,還起出近20萬現金,員警也趕緊將傷痕累累的女子送醫。

男子被逮後,假意配合員警拿丟棄的車牌,卻用上廁所理由逃跑。桃園地院審理後,黃男雖否認犯行,但法官認爲他涉犯1次強制性交罪及3次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他19年2月,目前已經上訴到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