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疑遭臺中里長兒性侵 報警被友罵:不是說當被狗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市28歲的江姓女子4日與好友張女外出烤肉喝酒,在場還有張的男友以及陳姓男子江女事後才知道第一次見面陳男大雅區二和里長陳明村之子。當晚烤肉結束後,張女提議去陳家續攤,但卻藉故未到,江則說自己因喝醉了遭陳姓侵;事後江女至警局報案張竟指責她,當初不是說當被狗咬到就算了,爲何要鬧大?讓江懷疑是被好友設圈套

▼江姓女子指控酒後遭到里長之子性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韋小寶93摩登闖情關》)江女告訴平面媒體,當天烤完肉後,張女安排她搭陳男的車前往陳家續攤,但隨後張打電話告知因男友身體不舒服得先回家,並不忘強調陳很君子。之後,因爲喝了太多酒,江女吃完抗憂鬱安眠藥就躺在牀上休息,不料陳男趁機把她衣服脫光、親其下體,甚至逼迫口交無力反抗的江還被未戴保險套性侵2次。

事後,因爲2人相交15年,江女不想和張女撕破臉,所以沒有馬上報警,還跟張女說,「就當被狗咬到好了!」但江被男友發現不對勁,一問之下得知她遭性侵,於是帶女友去報案,沒想到張竟責備江把事情鬧大。

豐原分局馬岡派出所長陳護任證實,目前全案已在調查,陳男也到案說明,但不便透露細節;陳明村則說,當晚兒子跟江女回到家時,江還有跟他打招呼,沒有酒醉跡象,他甚至以爲兩人是情侶,更強調兒子絕對不會性侵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