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遭男友「擒拿壓制」囚禁 她崩潰藏刀交代遺書

記者逸羣臺北報導

藝人賴芊予日前上謝震武主持的高點綜合臺《震震有詞》探討「爲何最愛的人傷我最深」。她提到過往被媽媽家暴長大後被男友暴力相對導致毀容,甚至差點喪命一事,誇張的經過令人不敢置信

▲藝人賴芊予錄《震震有詞》分享曾遭家暴的經驗。(圖/和展影視提供)

賴芊予自小被媽媽家暴,長大後渴望被愛急於建立屬於自己的家庭。18歲時,賴芊予的初戀男友說,如果女生願意將他的名字刺在身上,纔是真的愛他。因爲男友一句「如果妳去刺青,我就娶妳!」她便將男友名字刺在脖子後側,沒想到男友嚇到直接提分手。她後來才知道,原來對方早有同居女友,自己只是小三。

賴芊予之後遇到某任男友,當時表現出跟她一樣愛護流浪動物,還陪着她一起動物救援,她說:「覺得這個人喜歡動物,不怕髒、不怕臭的應該是好人,加上會在聚餐上幫大家剝蝦、幫家人拖地燈泡,十分貼心,就跟對方交往。」殊不知這纔是惡夢的開始。

原以爲遇到真愛,卻是惡夢的開始。(圖/和展影視提供)

賴芊予表示,男友在交往第一個月就露出本性,「我拿奶茶小心滴到地板,沒想到他情緒失控還拿廚房東西亂砸。」她覺得這男友是恐怖情人,趕緊提出分手,沒想到男友抓狂還用擒拿術壓制她,抓她的頭去撞牆,「我左半臉出血、鼻子歪掉、嘴巴流血,他還用棉被悶住我,甚至囚禁我。」

萬念俱灰的賴芊予處於崩潰邊緣,在棉被下藏了一把刀想要同歸於盡,甚至還透過電腦通訊軟體朋友交代存摺、印章遺書,朋友深覺不對勁,趕緊聯繫她家人才得以脫困。律師蔡政峰表示,暴力男友的種種惡行已觸犯多項刑責,包括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強制罪、殺人未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