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外傭控訴僱主毛手毛腳 一張會說話照片泄了底
北部地區一名東南亞籍女外傭控訴遭到男僱主推去衣褲性侵,還出示一張遭性侵前,用手機拍下的僱主僅穿內褲的照片呈做證物,案經檢察官調查後,雖然顧主權盤否認,仍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僱主,不過案子到了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爲照片中的僱主「落落大方」被拍入鏡,不像是使用「暴力」。
判決書指出,外傭指控去年某日僱主先生要她到住處房間打掃浴室,竟自身後環抱,強摸胸部、下體,她反抗掙扎,逃離現場。數日後,男主人赤裸上身從房間走出,見她在客廳,竟徒手拉扯她衣服下緣掀至胸口處,強摸胸部,經她不斷哀求後才罷手。
但是被告僱主堅詞否認有何強制猥褻罪及強制行爲,辯稱沒有摸外傭胸部和下體,也沒有要去脫她衣服。但是外傭提出一張在僱主對他毛手毛腳時,她用正好拿在手上的手機拍下僱主當時僅穿內褲,赤裸上身的照片指證歷歷。
案經起訴到法院,法官仔細檢視照片中被告穿着四角褲裸露上身照片,僱主正面被拍,面部五官均清晰可辨,顯見系近距離手機拍攝,但是在這麼近距離拍攝情況下,很難想像施暴力的人能無視已被持手機蒐證,仍恣意強脫衣物,甚且任由她拍照蒐證,顯然該外傭控詞實與常情有悖,所以法官判被告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