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倒垃圾與清潔隊員槓上 慘遭鎖喉骨折 判決曝光
一名婦人與清潔隊員發生衝突,雙雙互告上法院。(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市美濃區鍾姓清潔隊員去年間在值勤時,險險被一名丟垃圾婦人的雨傘刺中,兩人爆發口角時,鍾員爲求防衛,自婦人背後以勒脖方式壓制,導致其骨折,雙雙互告上法院,鍾員部分,經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依傷害罪改判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美濃區鍾姓清潔隊員,於2020年1月間隨清潔車,在高雄市美濃區上竹圍18號前的道路上執行垃圾清運勤務時,險遭前來丟垃圾的吳姓婦女所持雨傘刺中,2人因而發生口角爭執。
在雙方持續爭執過程中,吳婦竟因鍾員以手將其推開,即持雨傘攻擊鐘員手臂,鍾員爲防衛自己身體免遭其攻擊受傷,乃基於傷害他人身體的犯罪故意,從吳婦背後以手臂環繞頸部壓制,導致吳婦受有左側肱骨上端閉鎖性骨折的傷害。事後兩人雙雙互控告上法院。
吳婦遭鍾員控告妨害公務一案,此案經橋頭地院簡易判決無罪。而鍾員遭吳婦控告傷害罪一案,鍾員承認有在該時間與吳婦發生衝突,但否認有做出傷害的犯行,辯稱自己從頭到尾都無攻擊吳婦。
橋頭地院一審依傷害罪判鍾員3月徒刑,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判定,吳婦與證人對於鍾員的防衛行爲敘述稍有出入,合議庭認爲鍾員的行爲是爲了自我保衛,但有些過當,因此予以減刑,改判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