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放閃人妻「來睡我旁邊啦」 年收百萬老公蒐證5個月告討30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彰化洪姓養殖業指控黃姓農夫老婆外遇,甚至互稱彼此爲寶貝愛人,還傳送「來睡我旁邊啦」等曖昧訊息,嚴重破壞他的婚姻幸福,憤而提告求償30萬元。雖然黃男辯稱LINE對話內容遭斷章取義,但北斗簡易庭法官不採信,最後判他應賠償正牌老公10萬元。

洪男在判決書中提到,夫妻倆與黃男互相認識,對方明知妻子已婚的身分,仍在2017年4月4日到9月7日間傳送曖昧訊息,包含「不敢一直纏着妳,怕離不開妳」、「寶貝早安」、「愛妳」、「妳來睡我旁邊啦」、「愛人晚安」等,對話內容宛如熱戀中的情侶,甚至還有甜蜜愛稱,這顯然已經超出普通朋友關係,而他直到2017年9月9日才發現被戴綠帽,氣得丟出這5個月的證據,提告求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

▲洪男出示妻子和黃男的對話內容,證明對方曾邀請妻子一起睡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對於被指控爲小王,黃男反駁,洪男提出的LINE對話內容根本無法判別「對話者」是誰,全文是否完整、有沒有可能斷章取義,都還有爭議,況且他在起訴狀聲稱2017年4月就知道這件事,卻在2019年9月才提告,明顯已經超出法律時效,當然也沒有理由求償。

不過,洪妻今年10月間接受偵訊坦言,上述對話的對象就是黃男,她有在圖片上用螢光打勾,有打勾的就是自己傳送的,沒有打勾的部分則是黃男傳送的。

▲黃男否認戀上洪妻。

北斗簡易庭法官認爲,寶貝、愛人之類的稱呼通常用於夫妻或是情侶之間,難以想像普通朋友會使用這樣曖昧的暱稱,顯然黃男與洪妻之間的關係並不單純;此外,洪男標註時間是在表達這段對話發生於2017年4月,並非是他知道老婆外遇的時間點,因此沒有超出法律時效期限

法官接着表示,洪男目前從事養殖業,年收入超過100萬元,黃男則是一名農夫,年收入約30、40萬元,考量雙方身分、地位以及經濟狀況、婚姻受損害程度因素,最後判黃男應賠償10萬元較爲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