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涉性侵欲出國靈脩 求解除限制出境遭駁回
▲鈕承澤聲請解除限制出境,抗告仍遭駁回。(圖/記者林敬旻攝)
導演鈕承澤涉嫌性侵劇組女員工,遭起訴後目前由法院審理中,他以出國靈脩爲理由,向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一審駁回聲請,鈕承澤向高等法院抗告,但高院認爲他每次出國靈脩均1到4周,顯見有能力長期停留海外,爲免他潛逃海外不願回國,因此駁回聲請確定。
鈕承澤因被控性侵電影《跑馬》女劇組人員,被以1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但他以工作爲由,希望到海外接洽拍攝計劃,另外自己因有出國靈脩的習慣,所以向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本案日前開庭,鈕承澤穿着西裝、騎着小折,面帶微笑親自出庭。
結束庭訊後鈕承澤受訪,指稱性侵案的部分他從來沒有威脅強迫他人(女方)的意圖,但造成這麼多驚擾,及當事人的痛苦和不適,覺得非常抱歉「一定會負起責任,不會逃避。」也堅信司法會有最公正的裁決,要留在臺灣爲自己的清白奮鬥。
一審臺北地院駁回聲請,鈕承澤抗告二審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審理後,25日作出裁定,仍舊駁回鈕承澤的聲請。高院在駁回理由中指出,鈕承澤自承在國外有定期靈脩之情形,每次出國大約1到4周,顯見他有足夠能力、資源長期停留國外。
另外鈕承澤雖然主張限制出境將造成他與紅豆製作公司無法接洽業務、出國取景,但他並未提出相關具體資料 以供法院審認,因此高院認爲此部分理由不足,予以駁回。本案不得再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