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邁男多病快無法活 2孩判準免養!因爲她坦承:兒子很爛
年邁男因多病快要無法生活,要求一對兒女盡扶養義務,遭到法官依法駁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62歲男子阿國(化名)身爲一對兒女的父親,日前因爲年邁多病,加上名下並無財產,不滿他們成年後均有工作收入,卻不願負起對他的任何扶養義務,導致他無法維持生活。日前依所在縣市爲基準,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萬8918元,請求2人共同負擔扶養費用,直到他的往生之日爲止。
法院審理,阿國的孩子們指控,父親在他們小時候開始,就沒有照顧、扶養他們,從小就很少見到父親,對父親沒有什麼印象,父親沒有關心他們,彼此也沒有聯絡。而且他們的薪資不多,自己也要生活,如果再負擔扶養費用,會影響到他們生活。
法官考量,阿國2004年起因腰受傷、頸部退化關節炎、肩部旋轉環膜徵候羣、頸退化性脊椎炎等疾病,持續就診均無法痊癒,因此無法負重而無法工作,並且未領取社會補助,加上名下並無財產,2022年也無所得,堪認已無足夠能力維持生活所需,而有受扶養之必要。
阿國的前妻到庭證稱,一對兒女在成年前,大部分都是她在照顧,生活費幾乎都是她在支付。阿國婚後就一堆想法,想要自己創業,但沒有一件事情有做成功。孩子出生後,阿國就不常回家,孫子們的學費、生活費都是靠她的薪水負擔。
阿國前妻表示,那時婆婆跟她同住,身體還好,多少有在打零工,婆婆會幫她照顧相對孩子,看她辛苦也會偶爾貼補她一些,因爲她知道「自己兒子很爛」,他們就是這樣熬過來的。
後來因爲阿國老是這樣亂搞,在外面欠一股債,賺的錢沒有拿回來,還跟她要錢去投資,她要養2個小孩,不可能給他錢,後來她受不了就離婚。2個孩子現在人生也纔剛起步,如果要負擔阿國的扶養費用,對他們來說「滿可憐的」。
法官審酌,阿國在孩子們還年幼,亟須父親扶養與照顧時,竟未盡人父之責任,造成父子、父女幾無親情可言,阿國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日期依法判決,免除他們對於阿國之扶養義務,並無不符,應予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