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砍人兇嫌150萬交保 法官有條件:「禁入成大醫院」
▲臺南地院5日召開羈押庭,裁定兇嫌成大體循師林光宇有條件交保。(圖/資料照,記者洪正達攝)
記者洪正達/臺南報導
成大醫院體循師林光宇闖入開刀房砍人案,5日被地檢署以殺人未遂、違反醫療法等罪名起訴,並請法官不予交保,臺南地院5日下午召開羈押庭,裁定林光宇以150萬元交保候傳,並責付給林妻,交保條件是每天上午10點必須到警五分局立人派出所報到,「並不得踏進成大醫院」,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接觸陳姓、呂姓護理師及心臟外科主任羅傳堯。
檢方認爲,林光宇除與陳姓護理師有糾紛外,也對羅傳堯與呂姓護理師有宿怨,若交保後極有可能以相同方式對羅、呂兩人施暴,所以建請法官續押林,但辯護律師卻指出,林光宇行兇後曾報警,但報案電話未接通,隨後才步行到派出所自首,再加上後續證人出面指證後,相當配合警方辦案。
辯護律師同時也強調,林光宇犯後態度相當懊悔,先前在行兇之時積累的高壓情緒已消失,因此建請法官能以限制住居、到派出所報到以及遠離成醫等條件,避免林男再度犯案。
庭訊時,法官詢問林光宇職場請況,林回答,在工作單位中只與陳姓護理師、呂姓護理師、羅傳堯主任有嫌隙,跟羅的恩怨是出於2016年底不讓他轉調北榮,陳、呂兩則是在工作上刁難他,並帶頭其他單位內同事排擠,林光宇更強調,始作俑者完全是陳姓護理師主導,所以到當天早上羅傳堯要他離職時,纔會在一時衝動下決定對陳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