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達德綠能涉賄2600萬 雲林議長沈宗隆收押禁見

達德綠能行賄案重開羈押庭,雲林議長沈宗隆收押禁見。(張朝欣攝)

達德集團綠能行賄案,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等6人涉收賄,本月9日遭雲林地檢署聲押,雲林地方法院本月10日裁定沈宗隆200萬元交保、達德下游包商鍾慶郎100萬元交保,檢方13日針對沈、鍾2人提出抗告,15日臺南高分院發回雲林地院更裁,雲林地院15日晚間9點30分漏夜重開羈押庭,至16日清晨5點30分裁定沈、鍾均收押禁見。

此次雲林地院重開羈押庭,由多名法官以合議庭方式進行,先審理鍾慶郎,再審沈宗隆,經過8小時馬拉松式開庭,直到16日清晨5點30分纔有結果,院方表示,檢方對於羈押的必要性有再提出相關事證加以佐證,所以裁定羈押,並禁止被告沈、鍾2人接見通信、閱覽書報及觀看電視。

雲林地院庭長王子榮說明,因臺南高分院撤銷發回裁定中是針對「羈押的必要性」有所指摘,是檢方對於羈押的必要性有再提出相關事證加以佐證,經本院訊問後,關於串證部分,因爲案件目前正在偵查階段,依照檢方所補強的新事證及理由,仍有多名共犯與證人的說法有所出入。

王子榮指出,檢方舉證上已經足以使法院認爲被告2人有和證人或是與本案其餘共犯有串證的疑慮,且被告2人涉犯爲重罪,法院有相當理由認爲被告2人對於犯行串證的可能性升高,而此部分顯然無法透過羈押以外的手段,例如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來防止,只有透過羈押手段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進行。

此案源於達德集團於2020年間在雲林縣內設立風機發電,期間因地方人士、雲林縣議會部分議員反對,因此向雲林縣政府申請相關公文、建照、使照時不如預期順利,達德集團爲排除困難,尋求議長、議員支持,透過下包廠商、白手套,以工程款夾帶賄款方式,交付、收受共計2600餘萬元賄款。

雲林地檢署於本月9日共聲押6人,包括沈宗隆、鍾慶郎、雲林縣議員王又民、達德前執行長潘正綱、王又民助理遊女、潘正綱妻遊女(遊姓助理胞妹),最後只有潘正綱遭收押,檢方認爲沈、鐘有高度串證、滅證、逃亡可能性,因此提出抗告,經重開羈押庭,16日雲林地院裁定沈、鍾均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