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莎泡水車 遭爆柯發慰助金逼和解
去年尼莎颱風來襲,臺北市士林百齡橋停車場成大型泡水池,超過百輛車慘遭「泡湯」。(摘自我是士林人&我是北投人臉書社團/楊亞璇臺北傳真)
去年10月尼莎颱風外圍環流引發暴雨成災,臺北市士林百齡橋堤外上百臺車輛慘淪泡水車。前市長柯文哲拍板發放慰助金,汽車2萬元、機車2000元,但議員發現領據單竟載明「本人同意拋棄國賠請求權」,炮轟柯文哲根本詐騙,假慰助之名強行和解之實。北市停管處說明,民衆仍有提出國賠的權利,會依程序處理。
去年尼莎颱風外圍環流釀致災性降雨,百齡橋下堤外停車場上百車輛泡水,柯文哲第一時間稱「市民自己負責」遭罵翻,事後宣佈泡水車可申請慰助金,汽車2萬元、機車2000元,並強調非賠償,始終未對「水門事件」道歉、認錯。
議員鍾佩玲指出,「慰助」爲市府因特定理由給予金錢,以舒緩或撫慰災後身心上的困頓,不應附帶任何條件,但停管處提供的領據單卻備註「本人同意拋棄國賠請求權」,她質疑市府透過發放慰助金逼迫受災民衆拋棄國賠請求權。
她強調,市府在未充分說明下誘騙受災民衆與市府和解,發放慰助金是否可視爲「和解金」,若市府在未告知民衆慰助金真正用意,不應單方面視爲已達成和解,嚴正要求市府不得「假慰助之名行和解之實」。
鍾佩玲控訴,柯文哲緊守「不聯絡、不道歉、不賠償」的三不原則,受害車主至今仍未獲善意回應,她要求市府說明,現已領取慰助金的受災民衆若提請國家賠償官司,是否有法律疑慮,如何回覆國家賠償請求權?
對此,停管處長李昆振迴應,市府基於認定沒有行政疏失狀況下發放慰助金,若民衆認爲市府沒疏失請領慰助金,一方面又認爲市府有疏失而申請國賠,兩者有衝突,「不能一邊申請國賠一邊要補助」。
李昆振強調,慰助金並非和解金,領據只是一個證明也非和解契約,申請國賠是民衆權利,不會以領據的備註文字阻止民衆申請國賠,仍會依程序交付市府國賠委員會處理,但市府當然也會主張民衆已領慰助金。
他說,目前有317件慰助金申請成功,另有2人因認爲市府有行政疏失而提出國賠,由國賠委員會處理,若民衆不服,可再依《國家賠償法》提起民事或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