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孤獨造就我的陰影---代表曾受性騷擾女子的想法
文/貝莉
首先說明,這篇文章不是針對陳爲廷先生的政治信仰、替社會做任何事情是否關心國家與否;或者代表我支持或反對學運。這篇文章,只是代表一個,曾經受過性騷擾陰影女子的想法,就是對那些說着:「好色纔是正常。」或「誰能無過,私德與政治無關,『柯林頓』或『吳育昇』還不是這樣?」的人感到厭惡。對,過去的偶像王丹,我就是在說你。
我沒有質疑陳爲廷對苗栗的貢獻,他會不會選中立委也不是我能干預的。畢竟我也不住在苗栗,我不清楚那邊的環境,但我對於過度保護「陳爲廷」的人,你們的欲蓋彌彰反而比他之前犯過的錯更噁心。
當然陳爲廷,針對你性騷擾這件事,我的確非常非常的不舒服,特別是被抓到了兩次,那沒被抓到的時間有幾次呢?世上有很多女孩,在遇到這樣的事情時,是不敢講的。而你的肢體觸碰是哪呢?一次是胸部,另一次是哪?更不堪的私處嗎?
於是,我決定要寫從我開始創作以來,最不舒服的一篇文章。我一直知道我有天會把這件事寫出來,但我沒想到是此時,可看到有許多人在維護陳爲廷先生能夠改過自新兩年,聽他說心理醫生都把原因放在他「孤寂」跟「不信任人」的原因後,我覺得我要說,我想說。
因爲我曾爲了這樣的「不小心」,相對跟着「孤寂」、「不信任人」,永遠帶着恐慌的眼神過了很多年。
在三十歲之前,我很怕跟人肢體接觸。朋友要擁抱我,我總是抗拒,更痛恨跟人撒嬌,也老是把自己打扮成男生,粗聲粗氣,毫無魅力,大家都知道有個原因是我有位愛撒嬌的媽媽,我覺得要保護他,比較少人知道的是,因爲我要保護我自己,我覺得女生很弱,我想當男生。
當然,原因很多。家庭因素、與同學們的往來問題,即便小學五六年級轉學後交到一票好同學,但我還是怕,就是怕。怕到二十五歲時,曾被朋友說:「妳這樣永遠無法真正愛別人。」罵到哭。一直到三十歲開始學習擁抱時,我的好朋友總說:「抱大力一點啊!抱緊一點,我要感受妳的誠意!」到了三十五歲,纔會在喝了點酒後,開始撒嬌,會依在別人身上,當個女生。直到現在,我纔不會別人稍微碰到我的肩膀我就感到害怕。
那都是因爲我九歲時,曾被人「不正當肢體觸碰」。爲了這件事,我一路逃到媽媽家,我奶奶不知道我爲什麼不回去住,寧願搭了好久的公車去學校,也沒人知道我爲何不穿裙子、開始剪短髮。
我永遠記得那天,奶奶不在,託人照顧我,是我認識的親戚,平常的確不太喜歡他,覺得他孤僻、不愛說話,老是臭臉擺距離,但看電視時,他突然靠在我旁邊,很近很近,他要求我坐在他身上,我拒絕,他對我進行了「不正常觸碰」,我嚇到逃開,衝到樓下去,偏偏衝下去時,在小公寓的一樓,看到一個性器外露的男子,說他好不舒服,需要我幫他。我手發抖着不知道該怎麼辦,正猶豫的該不該妥協,終於有空檔衝出去,躲在奶奶常去的雜貨店,看着《小叮噹》等她回家,奶奶罵我不乖乖在家時,我只好說因爲太想看漫畫,因爲我怕,我真的怕,我不知道爲什麼遇到這樣的事情。
雖然多年後我常說那天真像黑色喜劇,一個九歲的女生怎麼會發生這種事,還一天兩次!而且那個九歲女生到青春期時,還會搭公車碰到摸屁股,走路遇到故意撞胸的老頭,到最後變成勇敢的人,在電影院電扶梯遇到色老頭試圖用傘搓臀部時,會回頭大吼說:「你信不信我告你!」讓對方慌張離開。
但那是一條很漫長的路,而這事情我到了二十歲才鼓起勇氣跟家人說出來,當時聽到的親戚長輩們,對「第一段」遭遇只說了:「他沒這麼壞啦,他生病了,他現在很好,他只是工作能力不佳……,不要講了,不要講……。」
對,這是多數人的反應,不要講。現在我也偶爾會碰到那位「叔叔」。他的確看起來畏畏縮縮,他很寂寞、很孤獨,更沒什麼朋友,我雖厭惡他,但不想爲難他,我不會恨他,甚至會同情他,但他確實造就了我多年的陰影。講這些陰影,也許很沒必要;寫文章前諮詢在國外的好友,他仍舊制止我,說沒必要。但我覺得有必要、真的很有必要。
看着一些人說陳爲廷爲了出來選爆出自己的故事很勇敢;看到一些人說這又沒什麼不要撻伐他時,我只想說着:「請你們不要爲了支持一個人,爲了想幫他漂白,講出愚蠢的話語。」雖然他不是「性侵」他只是「癡漢」,雖然有人半開玩笑說:「只要選對路線,癡漢就可以當霸主。」時。
我必須說,請把你們的盲目收起來,他真的犯了錯。
他不是你情我願的桃色風暴,他做的事情會造成人心中的陰影;他所觸及的已經不單是私德問題,觸摸沉睡中女性的胸部,不僅是道德瑕疵,是犯法,甚至是很多女生遇到時只敢忍耐不敢說,會造成心理陰影的法律問題。
他講的所有精神疾病理由,他的家庭、父母、不安,是他的辛苦過去,但這不是理由;誰沒有過去?我的悲傷也不能成爲我傷害他人的理由,因爲傷害就是傷害。有人說他勇敢,好,他很勇敢,但說是爲了投入輔選的犧牲,對不起,那不是。
陳先生,你的孤寂造就你的心理缺陷;但我也必須說,在這世界上許多角落,跟你犯一樣錯的男人;也許他們跟你一樣脆弱、無奈、背景悲傷,但你們都把這樣的悲傷,造成另些人的恐慌孤寂。
那些跳出來拼命替他說話,甚至不惜撻伐別人的人,請先想想,直接被這樣騷擾過的人的立場跟心情。國家興亡很重要,可這並不代表,我們不能爲了這種事情感到不舒適,並且必須全盤接受,不可撻伐。
●作者貝莉,北市,圖文創作者,本文已獲作者授權轉載。簡介「朋友說我是城市記錄者,挺喜歡這個稱謂,一個城市中,有着許多面向,我努力嘗試把我感受的記錄下來。」個人網站「Love, the City」,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