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聲請解散統促黨
內政部指出,統促黨顯有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情形,將依政黨法查處,掌握事證聲請憲法法庭解散。圖/報系資料照
統促黨幹部被爆涉收中國七千四百萬元介入臺灣選舉,被依反滲透法起訴。內政部表示,統促黨系統性、組織性爲中國在臺發展組織、接受中國資助介入選舉,另查獲統促黨員涉各犯罪上百人,將依政黨法查處,掌握事證聲請憲法法庭解散。統促黨主席張馥堂迴應:「內政部憑什麼註銷我們?」將提訴願。
內政部表示,統促黨所涉犯罪型態廣泛,遍及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妨害選舉、組織暴力、槍砲彈藥等罪,其中,違反國家安全法五件、反滲透法一件、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一件、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一件,共八案、十一人。
內政部指出,經統計二○一○年至二○二四年間,各警察機關以「治平專案」,查獲統促黨員涉違反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有關殺人、強盜、跨國人口販運、傷害、聚衆鬥毆、妨害自由、恐嚇取財、妨害公務等罪高達一百卅四人,顯有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情形。
「個人造業,應個人擔。」張馥堂表示,涉各犯罪達上百人,那就去依法處理那些人,不是統促黨本身帶這些人去做壞事,他任內對黨的管理相當嚴謹,「內政部憑什麼註銷我們?」他指出,統促黨在二○○五年申請註冊,其政治主張爲一國兩制、和平統一、中華民族主義,這些黨綱都寫得很清楚,政府應該去懲罰那些做壞事的人,內政部如今卻因這些人要解散整個黨,「不是他們(內政部)講話就算數」,將依法提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