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交易“自導自演”獲利僅110萬元,贛鋒鋰業高層集體受罰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董鵬 成都報道
得不償失。年利潤超過50億元的鋰業巨頭,爲了區區110萬元的獲利竟然冒險內幕交易?
7月6日,贛鋒鋰業(002460.SZ )發佈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此前公司內幕交易的諸多細節隨之曝光。
上述內幕交易,需要追溯到2020年鋰價大漲前期。
2020年4月29日,同在江西的江特電機,因2018年度、2019 年度連續兩年經審計的年度淨利潤爲負值,公司股票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同年6月,江特電機向宜春市袁州區人民政府呈報《化解江特電機退市風險措施報告》,提及多項“預防面值低於1元退市的措施”,其中包括“引進戰略投資者,增強二級市場信心”等。
不晚於6月9日,江特電機董事盧某民擬定《成爲江特電機第一大股東方案》,發送給時任董事長朱某。
該方案詳細說明了,戰略投資者可以通過二級市場交易及股票增發方式成爲江特電機第一大股東。江特電機總裁樑某、時任副總裁兼董事會秘書閔某章等高管人員按此方案積極尋找戰略投資者。
贛鋒鋰業成爲了潛在的收購方,並從2020年6月起在袁州區政府的推動下與江特電機接洽。
2020年6月18日,贛鋒鋰業董事長、時任總裁李良彬,時任董事會秘書歐陽明,時任副總裁、財務總監楊某英等赴江特電機考察,雙方就合作事宜進行交流。
此後,贛鋒鋰業轉入3000萬元至“贛鋒鋰業”證券賬戶。該證券賬戶於2015年開立,歸贛鋒鋰業所有,由證券部具體負責投資管理。
2020年6月23日至7月2日,“贛鋒鋰業”證券賬戶買入“*ST江特”股票1567.77萬股,買入金額2648.4萬元。
完成買入之後的7月4日,贛鋒鋰業才向袁州區政府提出收購江特電機的訴求。7月8日,袁州區政府對贛鋒鋰業的訴求進行回覆。
而從7月8日開始,贛鋒鋰業連續兩天賣出上述買入的股票,合計賣出金額2763.3萬元,獲利110.5萬元。賣出股票所得資金,沉澱在上述“贛鋒鋰業”證券賬戶中。
7月13日,江特電機和贛鋒鋰業在袁州區政府的組織下舉行會談。
8月12日,兩家公司簽訂《合作備忘錄》,約定贛鋒鋰業獨家認購江特電機非公開發行的全部股票,成爲江特電機的控股股東,李良彬成爲江特電機實際控制人。
彼時,江特電機還因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停牌。
不過,最終上述交易“因雙方未能就避免同業競爭的解決方式等關鍵條款 達成一致意見”,未能成行。
“該內幕信息形成時間不晚於2020年6月9日,公開於2020年8月13日。內幕信息敏感期爲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8月13日。”《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
同時,贛鋒鋰業李良彬、歐陽明、楊某英,江特電機相關董事及高管人員,宜春市及袁州區政府相關工作人員等爲內幕信息知情人。
上述交易,受李良彬決策安排,由歐陽明具體負責,證券部員工具體操作,“贛鋒鋰業”證券賬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交易“*ST江特”股票。
具體違法事實,有江特電機相關公告、相關證券和銀行賬戶資料、交易記錄、交易所計算數據以及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上述行爲涉嫌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所述內幕交易行爲。
爲此,沒收贛鋒鋰業違法所得110.5萬元,並處以331.6萬元罰款;對李良彬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歐陽明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
需要指出的是,自2022年贛鋒鋰業因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後,李良彬、歐陽明二人職務已經作出調整。
其中,李良彬卸任上市公司總裁,繼續留任贛鋒鋰業董事長職務。
歐陽明則是結束了8年3個月的董秘任職,繼續擔任上市公司副總裁一職。其個人履歷顯示,他還兼任贛鋒鋰業擁有股權的多家公司董事,主要負責董事會、行政及工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