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向4國磁磚傾銷 終判稅率最高20.07%
財政部關務署14日針對印度、越南、馬來西亞與印尼4國磁磚,最終認定確實有傾銷事實,終判反傾銷稅率最高20.07%。圖爲冠軍建材旗下冠軍磁磚及馬可貝里磁磚。(冠軍建材提供)
財政部關務署昨日針對印度、越南、馬來西亞與印尼4國磁磚,最終認定確實有傾銷事實,終判反傾銷稅率最高20.07%,後續經濟部還要進行產業損害調查,預計9月會判定是否針對4國磁磚課徵反傾銷稅。
臺灣陶瓷公會和冠軍磁磚向經濟部、財政部申請針對印度4國磁磚進行反傾銷調查,關務署今年4月9日初判認定確實有傾銷的事實,當時尚無決定課徵臨時反傾銷稅。
不過後續調查,4國的磁磚確實有傾銷的事實,所以關務署公告終判結果,印度傾銷差率0%到20.07%,遠高於其他國家、越南傾銷差率爲0%到19.41%、馬來西亞的傾銷差率7.78%、印尼16.83%。
關務署官員表示,依據國外的資料和多項證據顯示4國磁磚確實有傾銷的事實,基於尊重國際協定和規則之下才作成終判,且這4國中也有國家採行「防衛措施」,只要其他國家輸入超過一定的量,就會限制或設技術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