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議長賄選案大清倉 李全教、賴清德都沒事
喧騰一時的臺南市議會賄選案,臺南地檢署6日大清倉。議長李全教在議員賄選案上查無實證、不起訴處份之外,議長賄選部分4月雖遭起訴,今天卻又簽結;至於前議長賴美惠被控涉嫌賄選案,市長賴清德被檢舉幫賴賄選而列被告,但同樣查無賄選證據,全案不起訴。
「這本來……本來我們就沒有做」,聽到他涉及的賴美惠議長賄選案不起訴處份,賴清德心情大好,一直強調他本來就沒賄選。「我們是真金不怕火煉,這段時間完全是因爲賄選的人、黑金的人故意混餚視聽到地檢署,胡亂指控的結果,我們感謝現在已經水落石出。」
另一方面,議長李全教也忙着召開記者會。他涉及的議員賄選案部分,因爲斷點在競選總幹事黃澄清,沒有延伸到李本人,因此不起訴;議長賄選部分,李雖在今年4月被起訴,但今日又簽結,南檢解釋,李因爲有明確證據顯示向議員尋求支持,因此提起公訴,後因清查無交付資金行爲,所以交付部分簽結,兩者沒有衝突。
「他們不起訴,我必須要接受這樣的凌遲,我必須要在1坪多的暗房裡面關2個月,這樣公平嗎?」雖然李全教忍不住抱怨白白被關2個月,但爲了「迴歸民主正常運作」,他考慮撤回對南檢前檢察長費玲玲、前發言人蔡麗宜及主任檢察官鍾和憲的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