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辦公室摸臀女警今年7月退休 今性騷擾遭判拘役55日

今年7月已退休的臺北市警局南港分局常姓男警,過去曾任立法委員李敖隨扈,去年被控在分局辦公室摸臀女警。士林地方法院今宣判,認常男犯性騷擾罪,判處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

據悉,常男爲警察專科學校警員班143期畢業,他在北市警察局服務期間,曾任立法委員李敖隨扈,近年來在南港分局警備隊服務,去年有退休打算,今年7月17日退休,非屆臨退休;去年被控9月23日下午5時許,在辦公室乘女警不及防備,伸出鹹出手,徒手摸女警臀部性騷擾。

檢方起訴,常姓男警涉犯性騷擾,當時傳喚女警的3名同事作證,同事證稱,案發當下有向常姓男警稱其行爲是性騷擾,同事們也曾聽聞女警向常姓男警表示「不要碰我」「不要手來腳來」。

士林地方法院認定,常姓員警和女警是同事關係,欠缺尊重他人性自主權觀念,摸臀性騷掃,造成女警心裡一定程度創傷,犯後否認犯行、未和解,全案依性騷擾罪,判處拘役役55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常姓男子涉摸臀女同事,遭依性騷擾罪,判處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圖/取自常男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