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扮警 與陸女友「仙人跳」富二代
臺北地檢署(陳志賢攝)
32歲男子廖經緯去年夥同21歲大學生何政庭,假扮警察、嫖客強盜、白嫖「一樓一鳳」應召女,遭判刑15年、20年定讞。臺北地檢署另查出2人在前年底夥同何的陸籍女友喬鈺淇,對蔣姓男子「仙人跳」強盜74萬元,今依加重強盜罪起訴廖、何、喬3人。
檢警調查,廖男2016年假釋出獄,他在假釋期間,去年1月,夥同在酒店工作認識的何男,假藉上網買春,鎖定「一樓一鳳」應召女,2人再分飾嫖客、員警,不但白嫖、性侵外,還佯稱警察臨檢,恐嚇強盜應召女錢財。最高法院今年10月判處廖、何15年、20年徒刑定讞,2人已入監。
檢警另查出,何男與來臺唸書的陸生女友喬鈺淇,見蔣姓友人家境優渥,前年11月,喬女佯裝與何吵架,約蔣男外出喝酒,2人不勝酒力,入住信義區某飯店休息。
不久,喬女藉口肚子餓,約蔣去一蘭拉麪吃宵夜,趁機把房卡交給廖經緯。2人吃完拉麪回房,廖闖進房內,恐嚇蔣搞上朋友的女友,勒索100萬元遮羞費,否則將對外爆料。
廖男捆綁蔣,叫喬女配合關在廁所,並打電話叫何男來飯店解決。雙方談判後,廖降價至60萬元,逼蔣交出提款卡及密碼,由何去領款。
何領款14萬元,將10萬、4萬元分給廖男及開車載廖男去飯店的黃姓男子,隔天上午退房,蔣再臨櫃領取60萬元,由何、廖、喬3人朋分。
事後蔣男報警,警方調查時,廖、何2人均認罪,並稱喬是共犯,但喬推稱不知情,隨即出境。北檢今依加重強盜罪起訴3人,至於開車的黃男因罪證不足,另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