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刺殺女友逃15年還考上臺大博士班 減刑判7年定讞

李男在逃亡期間先後就讀臺師大碩士班臺大心理博士班。(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34歲的李姓男子15年前不滿張姓女友想分手,持刀刺傷女友後落跑遭通緝,最終在今年4月被逮。不過,李男在通緝期間唸完碩士班、考上臺大心理博士班,雖然檢方認爲不可減刑,但最高法院昨日(8日)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刑7年定讞。

判決書指出,李男2000年爲重考大學補習班認識張姓女友,但張女因受到父母反對有意分手,李男同年3月間持刀前往女友租屋處,要求對方「要好好聽話,不然就亂刀殺死妳」,沒想到張女的哭泣聲引起友人注意,於是結伴前往查看。

►►►傳送第一手的新聞,鎖定《ET即時》粉絲團就對了!

李男發現後竟憤而朝張女胸腹部猛刺,還威脅女方友人「如果不出去,就還要殺她」,幸好張女緊急送醫治療後保住一命。臺北地院依法判李男8年徒刑,但李男上訴後隨即落跑,並於同年12月遭通緝。

不過,李男在通緝期間先後就讀臺師大碩士班、臺大心理博士班,今年4月落網後,高院認爲一審認定李男下藥迷昏女友證據不足,加上李的教授背書求情,應是「可教化改正之人」,因此給予減刑改判7年。雖然檢方極力反對,但最高法院8日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