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降書拍照兼收賄 上校判免職
陸軍前上校向德恩(右)受旅行業者邵維強(左)利誘,穿軍服籤「投降承諾書」淪爲共諜。本報資料照片
向德恩曾任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金門守備大隊上校大隊長、步兵二○六旅上校副旅長、裝甲五六四旅上校副旅長、第八軍團指揮部作戰處上校副處長、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教官等職。
金門旅行業者邵維強二○○二年起爲中共發展組織,受廈門市人民政府第四辦公室指示,負責引介現役軍人供接觸吸收。邵因僱用向德恩尤姓前妻擔任旅行社員工結識向,二○一八年聽聞向德恩離婚、有意退伍,勸向繼續留營,還說可透過人脈助他升遷。
邵協助向德恩遷戶籍到旅行社,再以「中共人民解放軍南京軍區司令向守志」應爲向德恩叔公輩親戚,轉交中共廈門四辦「康主任」致贈「向守志回憶錄」和「長白山印章」給向,拉攏向與中共官員接觸,並告訴向「早一點讓習大大那邊認同」、「支持兩岸和平統一」。
二○二○年初,向德恩到邵旅行社穿着我國軍服,簽下「投降承諾書」宣誓效忠中共,並拿誓約書和邵合影,每月收取四萬元內應費,共收取五十六萬元;二○二二年向德恩任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時被搜索,被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七年六月徒刑確定。
監察院認爲向玷辱國軍廉潔軍風,除涉犯貪污刑章,也違反國軍應效忠中華民國義務及誠信清廉,嚴重斲傷國軍保家衛國形象,彈劾後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認爲效忠國家、捍衛憲法是軍人天職,向德恩身爲高階軍官,受國軍長期栽培,卻違背忠誠義務、收受賄賂、籤立降共誓約書,宣誓效力中共,敗壞官箴及軍紀,危害軍譽、民心士氣,已不適任軍職,判免除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