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市場迎政策春風 三大國家級基金帶動創投“活水”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創投“國17條”)。

創投“國17條”明確提出,健全符合創業投資行業特點和發展規律的國資創業投資管理體制和盡職合規責任豁免機制,探索對國資創業投資機構按照整個基金生命週期進行考覈。

“這次沒有使用‘容錯機制’字樣,很到位。”LP智庫創始人國立波分析表示,按照創投規律來制訂國有創投的管理體制和盡職免責機制,這是多年來在創投政策中首次明確提及。按照基金生命週期進行考覈,將能避免從業人員只關注短期收益,不僅有利於投早投小投科技,也將利於耐心資本形成和壯大。

本次印發的創投“國17條”在拓寬資金來源和提高出資效率等方面帶來了緩解募資難困境的良好預期。

在鼓勵長期資金投向創業投資方面,創投“國17條”明確提出支持保險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做好對創業投資基金的投資,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穿透後底層資產爲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上市公司股權的,底層資產風險因子適用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相關要求。鼓勵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機構發行公司債券和債務融資工具,增強創業投資機構籌集長期穩定資金的能力。

在培育多元化創業投資主體方面,創投“國17條”提出發揮政府出資的創業投資基金作用。其中包括,充分發揮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作用,進一步做優做強,提高市場化運作效率,通過“母基金+參股+直投”方式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

國立波告訴記者,三大國家級基金沒有地域返投要求,在爲引導市場化長期資本進入創投行業,引導創業投資發揮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等方面的效用更加明顯。

根據創投“國17條”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相關部門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各項措施落實落細。

中國投資協會副會長、創投委會長沈志羣表示,當務之急是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各級地方政府和創業投資全行業、廣大創投機構統一認識,形成共識、齊心協力、全力以赴,在年內將鼓勵、支持、促進創投高質量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改革舉措具體化,更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將政策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