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師王晨桓捲ACE虛擬幣詐案 法官因「這些理由」不得不押他
律師王晨桓。圖/翻攝臉書
依臺北地院裁定書,王晨桓涉犯洗錢防制的洗錢罪,犯罪嫌疑重大,他與稍早羈押禁見的林耿宏是共犯關係,且彼此都知道對方的犯罪事實,偵審時應互具證人適格,王晨桓、林耿宏的利害關係一致。
法官審查認爲,王晨桓到案後的辯解,已有迴護林耿宏的情形,可以認定王、林2人已有互相配合爲不實陳述的動機及可能。
法官認爲,王晨桓涉犯洗錢罪雖然不是重罪,不過,他實際洗錢金額不低,如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重刑可期;洗錢防制法規定,應對洗錢行爲人沒收洗錢標的,更增加王晨桓逃避刑事責任的動機,王若不羈押,會有勾串共犯之虞。
裁定指出,考量虛擬幣詐騙案目前正在偵查初期,有諸多事實尚待釐清,而王晨桓與林耿宏間的犯意聯絡、行爲分擔相當隱密,再考量全案洗錢金額不小,危害社會治安巨大,以現今網路及通訊軟體發達,王可輕易以秘密方式與他人進行勾串,王有羈押禁見的必要性。
檢警調查辦虛擬幣詐騙案,本月二波搜索,聲押11人獲准。被羈押的是王晨桓、林耿宏、ACE職員高偉倫、、林耿宏的友人林淑芬、謝詩瑩、潘奕彰、推銷虛擬幣的林若蕎、林耿宏的胞弟林耿漢、共犯林敬智、張爾傑、林婉榆。
專案小組調查,詐騙集團2020年透過IG等網路社羣軟體發送投資訊息,或者招攬業務員以話術誘騙被害人投資MOCT(魔券幣)、NFTC、BNAT等虛擬貨幣,宣稱1顆市值30元臺幣,假稱未來會在國內外虛擬貨幣交易所交易,獲利可期。
詐團要求投資人下載特定APP再要求場外交易,以規避交易所KYC審查,被害人誤以爲以低價購買虛擬幣,事後發現虛擬幣無法流通,向警調提告。
ACE王牌交易所虛擬貨幣詐騙案主嫌律師王晨桓羈押禁見,全案查扣4億7000萬元現金。圖/本報記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