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購買預售屋之前 留意這四點

臺北市地政局提醒民衆在購買預售屋之前,多加留意以下4點。(圖/記者葉佳華攝)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爲了減少不動產消費爭議,並保護消費者權益,臺北市地政局已於今(2017)年3月1日推動預售屋管理新制輔導建商辦理預售屋買賣契約自主檢查及定型化契約預審官方提醒民衆,在購買預售屋時,最好先確認以下四點,確保自身的消費權益。

地政局提醒民衆在購買預售屋時須留意:一、要求建商出示已經自主檢查覈備之文件或預審結果之文件。二、確認現場提供的契約內容是否與內政部公佈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一致。三、主張契約審閱期,以確認契約相關權利義務,確保交易安全。四、民衆可上地政局官方網站查詢今年3月1日起各建商配合地政局辦理自主檢查或向公會申請契約預審的建案及建商資訊

除此之外,因應房市329檔期到來,臺北市地政局已於3月28日開始聯合法務局建築管理工程處,進行爲期3日(3/28〜3/30)的預售屋聯合稽查並公佈3月29日稽查結果,點名銓民建設華山君品」及楓韻開發「楓韻晴川」等2個建案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皆不合格。相關查覈辦理情形將公佈於地政局網站提供市民參考。

地政局指出,此次查覈項目分別爲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動產經紀業務廣告、建照、樣品屋實品屋購屋預約單,重點共29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