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養鵝場首爆高病原性禽流感 逾千餘隻全撲殺
苗栗縣竹南某養鵝場陸續有鵝只死亡,採檢後確診H5Nl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這是苗縣繼民國104年後再現高病原性禽流感案例,也是縣內水禽場染疫首例,千餘隻鵝將全數人道撲殺。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今天會同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前往案例鵝場,執行人道撲殺及全面消毒作業,並持續對鄰近禽場加強流行病學調查及養禽場消毒工作。
動防所秘書鄭宛芯指出,此鵝場現飼養1800只白羅曼鵝,自11月24日起陸續發病,初期零星死亡,業者因鵝只不明原因死亡於4日主動通報,動防所當日進行禽場移動管制及訪視調查,並採樣後送農業部獸醫研究所,昨天確診爲H5N1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依標準作業程序執行相關作業。
動防所表示,這是苗栗縣繼104年後再出現高病原性禽流感案例,也是縣內水禽場染疫首例。截至今天執行人道撲殺作業前,案發鵝場累計死亡只數已達200只,立即啓動案例場周圍半徑1公里內養禽場全面採樣(共計3場)與半徑3公里內禽場訪視調查(共計19場),若調查後爲疑似陽性場,即進行移動管制標準作業程序。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指出,透過候(野)鳥遷徙,在全球已造成多起高病原性禽流感禽場案例,臺灣候鳥路徑上游國家日本的蛋雞場及候(野)鳥監測皆已發現禽流感案例,且國內又有H5N1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禽場案例,顯示已進入禽流感高風險時節。
苗栗縣政府呼籲縣內養禽業者務必提高警覺嚴加防範,落實場內防鳥設施、禽場進出管制及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共同防堵疫情發生與傳播風險。
縣府指出,若發現場內家禽有異常死亡或有攝食量、飲水量、產蛋率異常下降等情形,可立即通報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協助釐清原因,若未依規主動通報,除撲殺不予補償外,另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可處以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