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尿科醫師出軌護理師「不可愧對上帝」不離婚 法官判離但免贍養費
知名泌尿科醫師遭妻子指控數度外遇、多次家暴,且和護理師出軌十多年,民事判賠45萬元,妻子訴請離婚。士林地方法院認爲,這段感情已嚴重破壞,難以繼續共同生活,婚姻所生破綻無回覆希望,判準離婚,但妻子非全無資力之人,醫師不用給贍養費。
妻子主張,兩人結婚40多年,育有3子,醫師數度外遇,多次對她施暴,包含抓頭撞牆、辱罵「三字經」,揚言要宰了她,且聲請保護令獲准,加上醫師出軌診所護理師,已達13年,民事判決2人連帶賠償45萬元確定,但仍未獲得賠償,無奈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妻子指出,醫師還對她提出妨害秘密告訴(檢方不起訴),抹黑她是善妒之人,全部抹煞她辛苦持家,更遭悄悄退出健保、勞保;2020年前醫師每月交付30萬元付房貸及家用,但迄今已38月未給付分文,將她踢出勞健保,讓他自生自滅,訴請離婚,每月支付5萬元的贍養費。
醫師主張,不想離婚也不能離婚「我不可以愧對上帝 」、「我不顧自己的身心健康,把一個人當成自己,爲何我要付贍養費」。
法官認爲,正常夫妻間應有的互信、互諒、互愛情感基礎已不存在,這段感情已嚴重破壞,難以繼續共同生活,婚姻破綻無回覆希望,已構成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 加上兩造無法維持婚姻的事由,是因醫師嚴重違反婚姻忠誠義務,婚姻破裂應歸責於醫師,全案判準離婚。贍養費部分,因妻子名下有2千多萬元及3間不動產,非全無資力之人,離婚後足以維持生活,醫師不必給付贍養費。可上訴。
示意圖。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