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王法!男騎樓搭訕辣妹喊「打野砲」 竟當街掀裙硬上
高雄賴姓男子深夜在高雄某知名PUB外騎樓,當街直接性侵一名辣妹,高雄地院依強制性侵罪判賴男3年2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賴姓男子深夜在高雄某知名PUB消費時、邂逅一名辣妹,兩人相談甚歡、一拍即合,還走出店外、在騎樓直接擁吻愛撫,賴男提出「打野砲」的要求遭辣妹拒絕,竟硬上性侵得逞,辣妹最後僅穿內衣褲跑回店內求救,高雄地院依強制性侵罪判賴男3年2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8月7日凌晨2點半,賴男到苓雅區某知名夜店飲酒作樂時,席間認識一名身材姣好的辣妹,兩人熟識後,認爲店內音樂震耳欲聾,相約到店外聊天,兩人乾柴烈火,直接在PUB外的騎樓擁吻愛撫,賴男慾火焚身,把辣妹拉到一旁暗巷表示想發生關係,但辣妹不肯,推開賴男表示拒絕。
賴男見狀不肯罷休,竟直接拉住辣妹,強押她在牆上,用暴力手段對她性侵得逞。辣妹遭性侵後,身上只剩下內衣褲,崩潰大哭、抓起洋裝跑回PUB門口求援。店門口工作人員見狀立刻報警。
賴男當庭坦承犯行,也積極表示想和辣妹和解、彌補損害。辣妹控訴,自己被性侵後,只要回想到那種感覺就很難受、很不舒服,甚至惡夢不斷,精神方面也出了問題。服藥將近1年,不太能接受人多的地方,有時會害怕和異性四目交接,希望法官對賴男加重其刑。辣妹的女性友人也作證,表示辣妹事後
會在社羣網站上張貼比較負面的訊息,實在讓人擔心。
法官審酌辣妹的驗傷報告以及現場監視器畫面,認定賴男性侵,痛批賴男爲一己慾念,竟對辣妹強制性交,對辣妹的性自主決定權及身心健康造成極大損害,實不可取,最後判賴男3年2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