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批香港基本法23條含糊 遭緝港人憂最後自由粉碎

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於23日正式生效,美國國務卿布林肯今天指出,這項法律對「煽動」、「國家機密」等定義含糊,恐被用來壓制異議。被港警通緝的香港民主派人士則在國會山莊前沈痛表示,法律粉碎香港最後一絲自由。

香港立法會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即基本法第23條),內容羅列叛國、煽動意圖、竊取國家機密、間諜、境外干預等罪刑定義及罰則,於臺北時間3月23日生效。

人在中東的布林肯(Antony J. Blinken)發佈新聞稿表示,這項法律含有若干條款,對「煽動」、「國家機密」及與外國實體互動的定義含糊,可能被用來壓制異議。

「我們和其他國家一樣憂心香港當局可能會在其持續的跨國鎮壓行動中,尋求於境外實施新立法,(美國)譴責恐嚇、騷擾及限制美國公民及居民言論自由的行爲。」

他說,實施新法及其模糊條款可能會進一步違反中國維持香港高度自治的國際承諾,破壞「一國兩制」框架,並損及香港身爲國際商業中心的聲譽。

布林肯表示,美國堅定且致力於捍衛全球人權及民主價值,並持續與國際夥伴及香港人民同在。

分屬美國港人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及「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FHK)的郭鳳儀及許穎婷今天於國會山莊前強烈反對基本法23條,「拒絕屈服於港府希望我們感到的恐懼」。

「我拒絕接受這將是香港及港人未來幾十年的命運」,2020年離港的郭鳳儀說。港警去年對郭鳳儀、羅冠聰等人發佈紅色通緝令,指他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煽動分裂國家罪」等,每人懸賞港幣100萬元(約新臺幣400萬元)。同年,郭鳳儀在港的父母被帶往警署問話。

郭鳳儀今天敦促拜登政府儘快使用手中的權力幫助香港,制裁應對香港局勢負責的人權侵犯者,讓港人享有「臨時保護身分」(TPS,指美國提供來自指定國家、暫時無法安全返回母國者的臨時移民身分)。

在這個非常時刻,她並呼籲美國國會通過「跨國鎮壓政策法案」(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Policy Act),減少外國政府恐嚇或傷害流亡人士的行爲。

「還記得1835名香港政治犯嗎?他們的犧牲及意見不應被遺忘。如果香港人要自由,我們就必須一起抗爭,勿屈從於自身的恐懼感。」

許穎婷則分析,基本法第23條的目的在於透過延長刑期及擴大國家安全的定義,來粉碎香港僅剩的一點自由。

她表示,任何人可能只因爲與她及郭鳳儀交談,或被視爲外國勢力,就面臨最高10年刑期。基本法第23條不只破壞正當程序,還透過強化跨國鎮壓「使我們每個人都面臨風險」。

許穎婷也於2020年離開香港。香港警務處去年「追加」發佈「國家安全案件通緝人士及懸紅公告」稱,許穎婷等人涉勾結外國及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每人同樣懸賞港幣100萬元。

臺灣國安局長蔡明彥昨天提醒民衆,假如要入境香港,一定要特別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以及過去有無批評中國政經情勢,手機是否留有批評中國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