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批港新法模糊 在美港人:粉碎最後自由
香港立法會20日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完成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幾天後,該條例在23日刊憲生效。美歐新社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昨天生效實施,多國表達擔憂與反對聲浪,美國國務卿布林肯表示,這項法律對「煽動」、「國家機密」等定義含糊,恐被用來壓制異議。被港警通緝的香港民主派人士在國會山莊前沉痛表示,法律粉碎香港最後一絲自由。臺北亦有港人團體發起反對行動。
香港立法會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即基本法第廿三條),內容羅列叛國、煽動意圖、竊取國家機密、間諜、境外干預等罪刑定義及罰則,三月廿三日生效。
中央社報導,人在中東的布林肯發佈新聞稿表示,「我們和其他國家一樣憂心香港當局可能會在其持續的跨國鎮壓行動中,尋求於境外實施新立法,(美國)譴責恐嚇、騷擾及限制美國公民及居民言論自由的行爲。」
他說,實施新法及其模糊條款可能會進一步違反中國維持香港高度自治的國際承諾,破壞「一國兩制」框架,並損及香港身爲國際商業中心的聲譽。美國堅定且致力於捍衛全球人權及民主價值,並持續與國際夥伴及香港人民同在。
分屬美國港人組織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及「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的郭鳳儀及許穎婷於國會山莊前強烈反對基本法二十三條,「拒絕屈服於港府希望我們感到的恐懼」。兩人都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以懸賞一百萬港元的通緝。許穎婷指,此法的目的在透過延長刑期及擴大國家安全的定義,粉碎香港僅剩的一點自由。
另,由在臺港人團體「香港邊城青年」與多名流亡在臺港人共同發起的「反對香港基本法廿三條立法」行動,昨天下午在西門町舉行。關心此議題的NGO團體、民衆加入聲援,包括人權工作者李明哲、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等。
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馮詔天說,該法條文都具有「域外」效力,不只在香港,包含在臺灣都可能違反廿三條而入獄。活動發起人之一,流亡港人「赴湯」呼籲包含臺灣在內的民主社會,保護流亡在當地的港人,確保他們的安全,並且制裁推動、通過這條法律的香港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