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睫師盜圖宣傳挨告 賠償五萬和解

臺北羅姓美睫師爲吸收顧客上門,去年間竟下載其他同業拍攝的宣傳照,還以修圖軟體照片上同業的店名修掉,改貼上自己的店名,對外招攬客人,同業發現後控告她涉嫌違反著作權,臺北地檢署調查時,羅女坦承盜圖,並花了5萬元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臺北地檢署今天將羅女不起訴。但據瞭解,羅女種睫毛每次收費1000元至2000元不等,賠償5萬元和解金,等於說羅女至少要做25次至50次的「白工」扺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