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光竊密案3嫌發逮捕令 聯電:無法替涉案者發言
外電報導,美國舊金山聯邦地方法院法官針對涉及美光(Micron)竊密案的3名臺灣人發出逮捕令,由於3名臺灣人爲聯電前任、現任員工,對此聯電錶示,公司與個人案件分開,公司部分沒有開庭,無法替當事者發言。
至於聯電本身遭控涉嫌侵害美光營業秘密一案,聯電迴應,還在法律程序中。據外電報導,因3名被告並未出庭,一名美國檢察官在24日曆時3分鐘的聽證程序中,向法官聲請逮捕令。
這3人是曾任臺灣美光總經理、聯電副總經理的前福建晉華總經理陳正坤,及自臺灣美光跳槽聯電的何姓和王姓工程師,3人被控竊取美光技術後轉移給福建晉華。
聯電指出,這次主要是針對個人部分,與公司無關,無法替3人發言;目前陳正坤與何姓工程師都已離職 ,王姓工程師還在職。至於公司美國訴訟案,聯電錶示 ,目前尚在法律程序中,不便評論。
美國司法部於107年11月指控聯電與中國福建晉華共謀竊取、傳送與持有美光關於製造動態隨機存取記憶 體(DRAM)的營業秘密。
聯電在臺灣也被控涉嫌侵害美光營業秘密,臺中地方法院日前分別判處何姓與王姓工程師5年6月及4年6月,另一涉案的聯電戎姓主管6年6月徒刑,聯電罰金新臺幣1億元。聯電對此表示,並未違反營業秘密法,將依法提起上訴。(編輯:潘羿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