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入住不到3個月,就被鄰居起訴!福州一業主急了:中介、原房主...
本文轉自【海峽都市報】;
23日
福州市民周女士(化名)
通過富房房產陽光凡爾賽宮店
在臺江區陽光凡爾賽宮A區
買了一套二手房後
被樓下住戶起訴
今年7月
福州市臺江區人民法院判其
10日內拆除主臥衛生間
周女士表示
此前,她不知道
衛生間是前房主私自裝修的
也不知道前房主因此被多次投訴
連中介在看房時也聲稱這是設計“優勢”
律師建議
先按判決整改再追責
入住不到3個月
就被樓下住戶起訴
周女士回憶,2023年1月,他們在富房房產廖店長的推薦下,看中了陽光凡爾賽宮A區的一套二手房。三房的戶型只在大廳有一個衛生間,可該套房的主臥卻還有一個,和戶型圖不符,合規嗎?
面對周女士的疑問,中介着重強調其系設計“優勢”。將信將疑的周女士反覆確認該套房是否存在糾紛等問題,在得到中介的否認後,她與賣家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並於今年1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
怎料入住不到3個月,周女士就被樓下住戶起訴了。臺江區人民法院於今年7月送達的《民事判決書》顯示,2020年8月,原房主改建衛生間,違反《住宅室內裝修裝飾管理辦法》,無論周女士是否實施改造行爲,均不能免除其作爲房屋所有權人對相鄰不動產權利人的避免妨害義務,要求周女士在10日內整改完畢。
中介提出初步賠償方案
周女士認爲,前房主私自將主臥的書房改爲衛生間,與樓下住戶先產生了矛盾,中介也未盡告知義務,責任、費用不應由她一人承擔。如今,周女士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入“問題房”,是前房主有所隱瞞,還是中介方的推銷之舉?
23日,記者走訪該小區,周女士樓下的住戶沒有應門。但一名鄰居透露,2020年開始,原房主因改建衛生間,與樓下住戶的矛盾不斷,雖並未造成漏水,但還是對生活產生影響。周女士入住後,鄰居們也上門提醒她拆除衛生間,但周女士並未理會。
陽光智博物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稱,最初原房主提供了裝修圖紙,但後來私自修改,物業多次介入,處理原房主與樓下住戶的矛盾。
海都記者介入後,廖店長表示,近日也積極與周女士溝通此事。隨後,周女士告訴記者,中介提出在她刪除先前發佈的內容後,可退還中介費,並承擔拆除費用,將於近日進一步協商具體方案。
律師:
建議先整改再追責
福建律師海都公益團福建建達律師事務所李洋律師指出,房屋買賣合同第三條規定:
出售人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修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並保證擁有該房屋所有權,並對該房屋現狀負全責。如果出售人故意隱瞞或者未如實披露房屋裝修裝飾及其相關關係,買受人可依據前述約定主張出售人承擔因裝修裝飾違反法律規定而造成的違約責任。
李律師認爲,如果中介方在交易過程中亦存在故意隱瞞的情形的,也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責任。而周女士在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時,可以看到房產證、整體規劃等,她沒有盡到審查義務。鑑於判決已經生效,李律師建議周女士先行按照判決內容,將衛生間恢復原規劃用途使用,收集恢復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的證據材料,再向法院起訴要求責任人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N海都全媒體記者 郭思琪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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