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被判有罪 連勝文:沒人能高於法律「包括蔡英文」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泄密等案遭北檢起訴,一審獲判無罪。全案經上訴,二審臺灣高等法院15日撤銷原判決,改判馬英九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15日在臉書質疑,馬英九今天二審被判有罪,而對比起好像沒事一樣、每天在外面逍遙自在的陳水扁,有時候真的不瞭解司法的標準何在?
連勝文表示,不管你喜不喜歡馬英九,也不論馬英九對國民黨功過如何,至少他選擇面對司法,因此我們也希望今天這個判決,不是政治力影響的結果。
連勝文說,我們堅決認爲,任何人皆不能高於法律,包括蔡英文!否則臺灣的司法在這幾年來,透過許多人努力,好不容易建立的公信力,將被破壞殆盡!
前行政院長江宜樺15日晚間表示,看完臺灣高等法院的判決說明,心中有一股難以形容的憤怒與難過,也許想要「入馬於罪」的勢力最後能夠得逞,但最基本的是非曲直仍應留在人心,他痛批法官判決匪夷所思、不食人間煙火。
江宜樺表示,馬英九有沒有泄漏刑事機密,關鍵在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向他說明時,究竟怎麼說。他當晚確實聽到的是,馬英九強調黃世銘告訴他此事已經偵查完畢,特偵組認爲並無刑事不法,而是行政不法。既然是行政不法,而且涉及法務部長與立法院長及立委之間的複雜關係,總統竟然不能找行政院長商討此事之衝擊,這真是匪夷所思。
江宜樺說,高等法院一意認定,馬總統「一定知道」此事爲「刑事偵查中案件」,所以討論此事就是泄漏刑事機密。而對於當晚大家只知道涉及「行政不法」的事實,卻完全不予採信,只簡單以一句話帶過,也真是令人歎爲觀止。
江宜樺說,更離譜的是,判決書認爲此事沒有太大重要性,既非重大變故,也非維護公共利益所必要,所以總統完全沒必要找行政院長及副秘書長討論。此種論證是不是不食人間煙火,大家心中自然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