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莎拉蒂3惡煞「非現行犯」爽玩4天 資深警看不下去:典型執法怠惰
瑪莎拉蒂3惡煞「非現行犯」爽玩4天,連資深警也看不下去。3名犯嫌今晚被警方拘提到案。(盧金足攝)
18歲大一宋男被打到顱內出血昏迷,仍在加護病房治療。(民衆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男大生遭瑪莎拉蒂3男暴打命危,臺中榮總緊急手術取出血塊,目前生命跡象穩定。(民衆提供)
臺中市西屯區7日凌晨0時40分,一名18歲宋姓大學生駕駛福斯休旅車行經中市臺灣大道,從快車道右切外側車道,不慎擦撞一輛黑色馬莎拉蒂名車,車內3名惡煞立即下車,其中張姓車主不但飆髒話大罵,還持水管、棍棒痛毆宋男,造成被害重傷,事發時還制止他報警。案發後警員僅帶3名惡煞製作傷害筆錄、並認定「非現行犯」函送,直到被害人送醫顱內出血命危,7日晚間六分局才改以3人有致人於死犯意,改依殺人未遂、妨害秩序、恐嚇等罪名函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此案經媒體連日大幅報導,才引發社會關注,臺中市長盧秀燕今(10日)上午前往醫院探視被害人,並向命危昏迷的被害人母親致歉,臺中市警方事隔3天后,才緊急向檢察官聲請拘票後以涉殺人未遂、強制、恐嚇、妨害秩序等罪緊急逮捕涉案3人到案,偵辦此案態度每日一變,連資深警察自己人也看不下去。
男大生開白色福斯擦撞黑色瑪莎拉蒂,被打到顱內出血昏迷。(截自監視畫面)
刑事局一名資深警官表示,該案一開始僅以約談方式製作傷害筆錄,甚至強調「無案發現場非現行犯」,這就是標準的執法怠惰,另外法條認知也有錯誤。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該名資深警官表示,內政部警政署早在2020年1月17日報請立法院通過修正刑法妨害秩序罪章149、150條公然聚衆罪,只要在「在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該條文明定、公然聚衆主謀可處5年以下6月以上有期徒刑、在場助勢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攜帶凶器可加重其刑。
如此修正「公然聚衆罪」,就是針對黑幫動員撂人逞兇的犯罪行爲,臺中市六分局警員居然捨棄「公然聚衆」重罪,讓不少警界人士譁然。
此案發生後,有刑事外勤經驗警員第一時間就可以透過隔離訊問,釐清黑衣人聚衆持棍棒鬥毆情事,就可依公然聚衆罪依法究辦,豈可當一般行車糾紛輕縱函辦?而當天上午醫院通報命危,警方就可緊急向檢察官申請拘票,儘快逮捕兇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