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發新聞稿批歐陽娜娜 顏擇雅看到這句怒了:很失格
歐陽娜娜在這個月初赴陸演唱「我的祖國」惹議,攻佔全臺新聞版面,對此我國政府也大動作迴應,不僅是行政院長蘇貞昌公開譴責,陸委會也特地發出新聞稿,指出歐陽娜娜的行爲「傷害了臺灣民衆的感情」;而這個說法,讓作家顏擇雅相當不以爲然。
顏擇雅今天在臉書上發文表示,陸委會這個新聞稿「很失格」、極不恰當!首先,陸委會有何證據,說臺灣民衆感情有被傷害?陸委會又有何資格,爲大家的感情代言?
顏擇雅拿自己爲例,她對歐陽娜娜的事件本來就是完全無感,是看到陸委會聲明纔開始生氣。「但她生氣的對象是陸委會。」
顏擇雅指出,她知道有些人對歐陽娜娜的選擇很有感受。據顏擇雅所知,感受大多是義憤、不屑,或噁心。那顏擇雅想問問這些人,「被傷害」一語有精準描述你的感受嗎?你有那麼玻璃心嗎?你認爲歐陽娜娜有傷害你感情的資格嗎?如果沒有,陸委會不是大大擡舉了歐陽娜娜,「而且把更廣大國民貶損成弱者?」
顏擇雅認爲,她最生氣的,是蔡政府官員竟然吃到北京口水,去模仿北京講話。「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是中共最愛講的話之一,敲鑼打鼓大國崛起,官方口頭禪卻如此「妾婦口吻」,這在全世界已淪爲笑柄。爲什麼臺灣官方要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