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生周泓旭涉吸收新黨青年軍 高院裁定境管確定
陸生周泓旭來臺吸收外交官員發展組織未遂案,遭判刑1年2月定讞後,周男押期扣抵刑期共425天獲釋,但他另被控吸收新黨青年軍成員王炳忠等人遭追加起訴,臺北地院也裁定將他境管、定期派出所報到,周不服提抗告,高院駁回確定。
周男遭追加起訴後,北院併案審理並裁定從5月8日起,對他予以限制出境、出海,以及每週一上午8時至12時之間,向臺北市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報到,周男不服裁定,向高院提起抗告。
高院認定,周男因吸收外交官員發展組織未遂案件刑期執行完畢,與追加起訴案件沒有關聯性,與本案的保全處分必要性無關,北院裁定對周男境管及派出所報到,沒有逾越比例原則的必要程度,駁回抗告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