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商務部公告:對歐日韓印尼不鏽鋼鋼坯等 續徵最高103.1%反傾銷稅
大陸商務部8日公告,針對歐日韓印尼等國的不鏽鋼鋼坯等,將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中新社)
大陸商務部官網8日公告指出,經調查機關裁定,在原審調查期內,原產於歐盟、日本、韓國和印尼的進口不鏽鋼鋼坯和不鏽鋼熱軋板/卷的傾銷行爲,導致大陸國內不鏽鋼鋼坯和不鏽鋼熱軋板/卷產業受到實質損害,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決定繼續按照商務部2019年第31號公告實施反傾銷措施,課徵18.1%到103.1%不等的反傾銷稅。
回顧大陸商務部2019年7月22日發佈終裁公告,裁定原產於歐盟、日本、南韓和印尼的進口不鏽鋼鋼坯和不鏽鋼熱軋板/卷存在傾銷,大陸境內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因此從同年7月23日起,對原產於歐盟、日本、韓國和印尼的進口不鏽鋼鋼坯和不鏽鋼熱軋板/卷徵收反傾銷稅,稅率爲18.1%到103.1%不等,徵收期限爲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