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大執法今上路取締5重點 清水警籲勿違規

清水分局爲維護行人通行安全,今日起加強各項重點取締勤務。(清水警分局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清水警分局爲維護行人通行安全,今日起加強各項重點取締勤務。(清水警分局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清水警分局向行人宣導穿越馬路應行走於行人穿越道路用路觀念。(清水警分局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路口安全大執法」9月1日上路,爲期1個月針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等五大重點項目進行取締,臺中市清水警分局今日起加強各項重點取締勤務,除了上午取締告發交通違規3件,也於路口向行人宣導穿越馬路應行走斑馬線等用路觀念。

全國今日啓動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爲期1個月針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五大重點項目進行取締。

清水警分局爲維護行人通行安全,今日起加強各項重點取締勤務,上午於清水及沙鹿區等均取締告發交通違規3件;除取締交通違規外,也於路口向高齡長者及行人宣導穿越馬路應行走於行人穿越道路等用路觀念。

清水警分局交通組長顏永椿表示,本次同步大執法之目的,爲強化宣導用路人遵守「路權」觀念,並持續推動「路口慢看停」觀念,以加強車輛停讓行穿線上行人先行,並加強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守法觀念,呼籲各用路人遵守交通法規,勿有違規(法)情事,避免荷包失血。

清水警分局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1200至3600元;「汽機車闖紅燈」罰1800至5400元;「紅燈右轉」罰600至1800元;「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罰鍰都是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