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上校向德恩收每月4萬當共諜 法官駁回上訴仍判7年6月

從軍35年、前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教官向德恩(右)爲求升遷,竟遭共諜利誘洗腦,簽下「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效忠誓約書,還接受中共每月4萬元供養。一審依貪污罪判向男7年6月,上訴至高雄高分院,21日上午法官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報資料照)

從軍35年、前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教官向德恩爲求升遷,竟遭共諜利誘洗腦,簽下「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效忠誓約書,還接受中共每月4萬元供養。一審依貪污罪判向男7年6月,上訴至高雄高分院,21日上午法官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向男多位的家屬出庭聆聽宣判結果,向男則被借提至法庭聽判,神情緊張,向男的太太及家人則當庭大喊「向德恩加油!」。

檢方查出,向男陸官85年班,正65期,陸院98年班,戰院103年班,2016年起擔任陸軍多個單位要職,2022年6月擔任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教官迄今。

向男的前妻曾在金門縣「安全旅行社」工作,因此與暗地從事共諜活動的旅行社老闆邵姓男子結識。2018年向男與太太鬧離婚、萌生退伍之意,邵男藉故關心,還慫恿向男穿軍服、簽下支持兩岸和平統一的誓約書,合照後轉交給中共相關組織,換取每月4萬元的地下收入。

調查局及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今年中先鎖定邵男,發現他平時在金門當地當電視臺記者,擅長用飲宴、送禮的方式吸收國軍高官,相關證據全寫在筆記本內。檢調隨後找上向男,向男僅坦承部分犯行,檢方依相關證據聲押獲准。

檢方認爲,若不嚴懲軍人背叛國家行爲將難以嚇阻投敵,依貪污罪起訴向男,並建請法院量處12年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以儆效尤。

一審法官認爲,向男身爲高階軍官,本有義務及責任確保民衆信賴軍人具備保家衛國之堅持,竟貪圖錢財,收受賄賂,嚴重損及國家安全及民心士氣,敗壞軍人武德,殘害軍譽,但考量他自白犯罪又主動繳回56萬元犯罪所得,依法減輕刑度,依貪污罪判其7年6月,遞奪公權4年。

案經雙方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爲雙方上訴理由不足,駁回上訴,原持原判,可上訴。